金民〔202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
为改善全县重残瘫痪在床人员实际生活困难,切实提高其自我养护能力,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重残瘫痪人员配备护理型辅具,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配置对象
达到重残标准且瘫痪在床的金寨籍人员(以县民政局、残联2020年7月17日通知摸底数为基数)。
二、辅具名称
多功能移位机、护理床、成人轮椅。
三、申领流程
符合辅具配置的对象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附申请表),村委会初核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事务局);乡镇组织复核,符合对象名单连同申请表上报县残联办公室,县残联根据所需数量组织采购;辅具由县残联会同民政部门分配至乡镇(产业园区),乡镇在分配发放时,同时由乡镇、园区康养中心与配置对象签订使用协议,收取一定的使用保证金,明确归还责任(附使用协议)。在填报申报表时,需注明个人需要辅具名称且一人只能申请一种辅具。个人申报表由乡镇(园区)政府集中审核盖章后于8月12日统一报送县残联。
四、后续管理
配备的护理型床椅辅具归乡镇所有,乡镇康养中心进行管理、使用。交付配置对象使用时,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使用操作培训,明确注意事项,确保配置对象正确使用。因康复等原因不再使用的,由乡镇康养中心收回,收回的辅具重新配置给符合条件的对象使用,以确保辅具使用效率。
五、时间安排
1、2020年8月12日前明确具体配置对象;
2、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辅具采购;
3、2020年9月10日前,集中开展培训,辅具发放到位。
六、工作要求
1、进一步摸清底数
各乡镇、产业园区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必须专门组织队伍逐人核实,明确符合条件的辅具配置对象(剔除集中养护特困供养对象和其他不符合条件者),确保符合条件对象一人不漏、一个不错。
2、明确专人负责
各乡镇、产业园区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民政、残疾人工作的党政负责同志直接负责,民政科员及经办人员具体经办负责,保证工作流程畅通,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3、切实加强服务
本期安排的辅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各乡镇、园区需指定一名热心于社会公益服务的专业人员为技术指导员,以便在8月中下旬集中开展技术培训,并负责本区域内前期安装使用的技术指导。
辅具配置完成后,各乡镇、产业园区要明确使用对象联系人,定期上门走访,了解使用情况,正确指导使用方法,维护辅具使用功能,切实提高使用者自我护理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1.实施方案具体操作有关问题说明和要求
2.使用协议
金寨县民政局
2020年8月5日
附件1
实施方案具体操作有关问题说明和要求
1、本次辅具配备采取一次性摸底、分期实施的方法进行。其中,需要成人功能轮椅的,第一期全部配备到位;需要多功能移位机、护理床的,依据县民政局、县残联要求,乡镇、园区2020年7月17日二次摸底数为基本基数,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先行解决50%。同时,配置人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与乡镇、园区康养中心签订使用协议并缴纳600元使用保证金。时间安排上,一期在9月中旬到位,二期在11月份到位,请各乡镇、园区在8月12日报送申报表时,将一期安排配置人员和二期配置人员分别报送。
2、前期摸底统计的多功能移位椅,经过广泛调查了解,属于新开发的辅具类产品,且未纳入安徽省辅具招标目录名单。本次配备的是国内外广泛使用并与其功能相似的多功能移位机,请各乡镇、园区在这次摸底申报中向配置人说明清楚,若不需要的,可以调换为护理床或成人轮椅,以充分体现配置人的配置需求。
附件2
重残瘫痪人员配置养护辅具使用协议
甲方:×××乡镇(园区)康养中心
乙方:配置对象或第一监护人姓名
为重残常年瘫痪人员配置养护辅具,是党和政府关心爱护特殊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做到配备辅具的规范使用,可持续利用,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配置辅具的所有权、支配权;
2、收取多功能移位机或护理床使用保证金600元,并专户存储,使用对象在无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退还上述辅具时,应第一时间退还保证金;
3、现场开展使用操作培训;
4、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上门走访,掌握使用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要求缴纳使用保证金后,拥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
2、乙方应自觉加强辅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无人为损坏;
3、乙方在配置对象因病故或康复等原因不再使用配置辅具时,应在第一时间主动积极归还乡镇(园区)康养中心。
甲方:签字 印章 乙方:签字 印章
2020年 月 日
注:以上协议仅供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