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举报和投诉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有不履行法定
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
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举报投
诉。举报人应留下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
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
二、监督和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 0564-7062026
邮箱: 1666213340@qq. com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48号县民政局4楼东侧办公室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 00-12: 00,下午: 2: 30-5: 30
三、监督和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
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投诉举报。对于存在捏造
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