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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285/202312-0000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日期: 2023-12-11 14:50:1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2-11 14:50:17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民政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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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的报告

2023-12-11 14:50 来源:金寨县民政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为核心任务,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提质增效,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推进民政领域党的建设

1.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坚持把民政职责融入县委和县政府工作全局,找准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差距,着力破难题、促发展、办实事、解民忧,确保主题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大重大节假日“四风”监督检查,充分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结合审计整改工作开展谈话提醒6人次,召开专题会议2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

3.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理论学习,凝聚思想共识。定期研究部署党建、保密、宣传思想、反腐败斗争及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等工作,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围绕民政中心工作、民政服务对象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积极正面宣传报道。坚决守牢民政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二)进一步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1.健全监测预警主动发现机制。建立民政、乡村振兴、医保、残联、人社等部门社会救助信息“数据池”,按月开展数据比对,对在册救助对象财产变动、社保领取等信息实时复核,对因病、因残、因学致困需救助对象实时预警,反馈乡镇核实处理。优化村民组设置,选优配强村民组长,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网格管理机制,将基层组织优势、党员示范作用和困难群众诉求无缝对接。通过线上实时监测预警和线下及时入户复核处理,主动发现需救助对象,确保符合兜底救助条件的能及时纳入保障。全县易返贫致贫户共计4490人,其中已消除风险2781人,纳入低保保障892人、特困供养41人、孤儿5人、残疾人两项补贴65人,临时救助2人、互助社救助12人;未消除风险1709人,纳入低保保障1033人、特困供养27人、孤儿17人、残疾人两项补贴16人,临时救助2人、互助社救助8人。

2.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县232个村(社区)全部成立“扶危济困”互助社,推进救助网络向村级延伸,对突发变故家庭给予上门现金救助,及时了解困难情况,同步做好相关专项救助的跟进和转介,切实发挥主动发现需救助对象的“前哨”作用。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4000元以下的急难救助由乡镇直接实施,特殊情况需大额救助的,乡镇报民政局“一事一议”予以审批,形成了“村级互助社、乡镇临时救助、县级大额救助”三级急难救助体系。2023年以来,全县互助社共募集资金429.34万元,吸纳社会资金337.09万元,预计全年救助3915人次232.45万元。

3.建立数据核查动态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民政、乡村振兴、医保、残联、住建、人社等部门社会救助信息库,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实时数据比对,及时更新数据、联动审核把关,重点排查财产超标享受救助问题。加强“政策保”问题排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作用,新增社会救助对象坚持“凡进必核”,在册保障对象严格“定期复核”,通过数据共享互通,排查社会救助重复保障问题。今年已完成救助对象全员信息核查15011户50974人,平台预警4342户11029人,经入户核实取消1007人。

4.规范督查监管动态调整机制。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逐月分乡镇印发社会救助工作提示函,定期通报低保覆盖率、动态管理调整率、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等线上监测指标,重点对因病因残单人保、整户无劳动力、青壮年兜底保障对象等存在“漏保”“错保”“保障不精准”的疑点信息,反馈乡镇入户核实。2023年以来,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累计新增5592人,取消5298人。向乡镇推送监测疑点信息498条,经核查取消不符合条件对象217人,发现“漏保”及时纳入保障10人。

5.强化低保扩围增效力度。对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单人保和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开展一次全面摸排,重点发现重病重残人员应保未保对象。对“单人保”家庭其他成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核查,主要查摆家庭中高中大学学生、高龄无劳力、照护病人未就业人员的保障情况,遵循“按户施保为主、按人施保为辅”的原则,将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8-9月新增城乡低保4472人。

(三)进一步推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推进。一是精心谋划,夯实工作机制。围绕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县创建目标,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印发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老旧小区配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助和入职奖补办法等方案文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制体制不断健全完善。各乡镇依托基层医疗机构成立评估组织,为辖区老年人开展能力综合评估,目前已完成老年人能力评估12.26万人,健全完善老年人基本信息和能力评估数据库,为实施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个性化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精准依据。2023年市下达我县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任务数为900户,我县已完成1053户,完成率达117%。二是整合资源,推动服务便民。坚持社区居家养老需求导向,县政府安排资金3000多万元,整合优化城市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老年食堂与社区卫生室(站)、残疾人康复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医、养、康、社、托”五位一体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有效统筹社区公共养老服务资源。农村行政村利用村部、校舍等闲置公房,以老年助餐为依托,兼顾老年人娱乐活动、残疾人康复、留守儿童关爱等公共服务,投入建设补助1527万元,统筹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截至目前,14个城市社区建成“医养康社托”五位一体综合体7个、“医养康”三位一体综合体2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5个、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站6个,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100%,10分钟助老服务圈初步形成。218个行政村,建成运营村级养老服务站、老年食堂127个,覆盖面58%,提前完成省“十四五”末覆盖面不低于50%的目标任务。三是精准精细,拓展服务内容。办好“小食堂”,服务“大民生”,县政府安排533.8万元,将20个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与社区物业保洁、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整合打包成综合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公司运营,提供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农村老年食堂给予每个每年3万元运营补助,采取委托社会承包运营和村委自主运营两种模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今年以来,已发放运营补助1088万元,助餐补贴93万元。城区20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共提供助餐服务24.5万人次,月均助餐服务3.3万人次,日均助餐服务90人次。127个农村老年食堂服务老年人助餐20.9万人次,月均助餐人次2.5万人次。其中:流波䃥镇流波村、黄畈村、青山街道等老年食堂月助餐1000人次以上。实施重点保障对象免费送餐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有助餐服务需求的老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全县已落实送餐对象532人,有效解决了独居、困难老年群体就餐难问题。

2.特殊群体供养服务保障有力。一是确保高龄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应养尽养。明确失能2500元/人/月、半失能1500元/人/月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中央及省、市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补齐,对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做到应养尽养。截至目前,全县特困人员6565人,集中供养1410人,供养率21.5%,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1096人,集中供养948人,供养率86%。发放特困供养资金65657493.29万元;高龄津贴15863533.5万元;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5175274.7万元;困难群体集中托养资金148.43万元。二是推进失能失智特殊困难人员集中养护。对脱贫监测户、低保户中依靠家庭照护确存困难、存在返贫风险的失能失智人员,提供低偿或无偿集中养护服务。在县域内选取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开设独立的康复托养区域,按“医养结合”模式,用于病情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特困人员集中托养,供养经费整合其社会救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比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补齐。目前已集中养护284人,其中:养老机构托养73人,精神障碍托养211人。三是做实特殊困难群体探视走访。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登记、赡养协议和探视走访三项制度,重点加强对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人的监护,建立责任帮扶台账,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周探视率100%。在部分乡镇试点居家上门服务,对城乡低保中60周岁以上老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烈属等困难家庭中的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难以正常保障确需照料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生活照料、健康保健和卫生家政上门服务。目前累计提供居家上门服务5598人次,发放服务补贴33.59万元。

(四)进一步推动社会事务提质增效

1.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完善婚姻登记电子数据,推进信息数据开放共享,于6月1日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在“520”“521”“61”等特殊日期提供婚姻登记延时服务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今年以来累计受理婚姻登记4755对,其中结婚2132对,含省内通办结婚登记4对,市内通办结婚登记10对;离婚申请1138对,离婚登记787对,含省内通办离婚登记1对,,市内通办离婚登记2对;补领结婚登记636对,补领离婚登记62对。撤销伪造、变造、冒用证件骗取结婚登记证1件。调阅复印婚姻登记档案520次,接待婚姻家庭辅导34,化解冲动型离婚登记14件。办件规范,程序合法、档案完整、内容无错漏。

2.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持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和城乡惠民殡葬,实施城乡公益性公墓质量提升年行动。新建白塔畈、斑竹园、汤家汇、果子园、全军5处乡镇公益性公墓,新建墓穴共计10298个,工程已全部竣工,11月下旬全面投入运营,更好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开展“活人墓”、殡葬业价格秩序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截至目前,244名世人员办理了安葬仪式,其中进入梅山遗体公墓安葬158名,进入海螺山公墓安葬86名。送六安市殡仪馆火化11,接待参加吊唁人员近4万人次业务收入138.3万

3.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金民社〔2023〕1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80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80元/月/人,其中未成年人护理补贴标准为90元/月/人。落实补贴定期复核机制,加强与残联部门的信息互通,确保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工作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32.2万元,惠及10716名困难残疾人;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09.8万元,惠及14877名重度残疾人。

4.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着力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创新推进救助寻亲服务,建立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长效机制,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妥善照料,帮助他们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外出流浪乞讨现象。截至目前,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164人次,站内救助161人次,站外救助3人次,医疗救助2人,使用救助资金23万元。办理收养登记1例,其中为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1例,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0例。

5.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一拓展保障范围,开展关爱慰问。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未成年人延伸,截至目前,发放未成年人重度护理补贴58.6万元,惠及596名未成年残疾人。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做到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孤儿5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0人,发放救助资金264.8万元。开展“情暖新春 共护未来”寒假春节期间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累计走访了4487名留守、困境儿童,为468名留守、困境儿童发放慰问金28.39万元;物资慰问348名留守、困境儿童,折合7.617万元。二创新宣传方式,社会共同参与。在全县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以不同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沙河乡梓树村开展了“温暖童心,快乐六一”关爱少年儿童活动,慰问了9名留守儿童,慰问金及慰问物资总计0.36万元。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三加大培训力度,进行从业查询。开展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发放《儿童主任服务规范》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法普法资料共550份。进行了全县民政领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查询,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7人、儿童福利机构4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275人、社工站111人,社会组织808人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有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情况。

(五)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1.持续推进基层减负专项行动。规范对村级工作的指导,理清村级工作相关事项,理顺村级工作关系,实现村级职能归位,切实减轻村级工作负担。从精减牌子、清理台账、优化检查考核入手,共理清村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16项、村依法协助政府事项指导清单39项,按照“4个外部标牌、2个外部标识、9个内部标牌”的要求,共清理非目录范围内的牌子818个,梳理整合各党政群机构要求村级组织填报的各类表格至28张,村级减负已初见成效。

2.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修改完善村规民约的基础上,指导全县218个村践行村规民约。完成青山社区、潭湾社区、黄林村,早冲村,三里井村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完成省级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结合智慧社区建设进一步拓宽村务公开渠道,8月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制定议事协商目录,切实推进“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推动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强化自我约束,引导村民自治,全军乡前龙村扶危济困互助社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选登。

3.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大村(居)建设指导力度,对缺额的村(居)干部依法依规进行补选;配齐村委会下属委员会人员,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1870个,通过实施“三社联动”、“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等服务项目,引导社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发挥专业特长,实现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等自治组织工作联动。结合“互联网+”、智慧社区、智慧养老、数字乡村等,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自治载体,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4.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是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今年新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60名,现共有409名,已达到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12名社区工作者的目标7月,共完成229名社区工作者工资套改工作,根据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职业水平确定薪酬,奖勤罚懒、优绩优酬,激发干部工作热情二是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5月,我局开展了全县社区工作者专业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对社区工作者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更好地推进社区治理。

5.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地名数据更新一是积极推进县城村改城市社区工作。根据我县梅山镇面积大,人口多,下辖村多,拆迁逐步完成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早冲、仙花、黄林、三里井4村“村改居”,为城区公共服务、市政公用、产业配套等设施提级扩能打好区划基础,9月26日经政府批复同意,现已进入居两委选举阶段。二是实施8个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更名工作。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名称的要求,经信息系统核查,原白塔畈镇白大街道村等8个村(居)委会名称不规范。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乡镇政府开展风险评估并申请,县民政局审核,县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并公示,10月,8个更名村陆续换牌,更换印章,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三是完善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上全面完成全县232个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治理情况报表的填报,内容包含村(社区)队伍管理、村(居)民会议、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等。完成国家地名数据库的数据更新和600余条地名信息数据的质量审核提升工作。四是完成县经济开发区门楼牌编制安装工作。对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37条道路两侧建筑物开展了信息采集,编制门楼牌号码1600个,目前已全部完成了门楼牌编码、制作和安装工作。

6.积极营造平安和谐边界环境。积极开展皖鄂线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2023年皖豫线(金寨商城段)(金寨固始段)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边界各乡镇、村共同签订了平安创建协议,完善界线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边界地区长期平安和谐、人民幸福安康。

(六)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自身活力

1.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积极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全县35家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其中2023年新增12家,实现了应建尽建。落实“党建入章”与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同步进行,顺利完成社会组织章程全面更新与完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与教育凝聚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进全县社会组织事业高质量发展。

2.严格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严格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自身管理,指导全县存在会员收费等项目的22家行业协会,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提收费的透明性与规范性。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摸排县内57家行业协会收费情况,及时消除违规隐患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社会监督,政府网站公布举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定期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相关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截至10月底,全县57家行业协会商会按各自章程规定收取的会费外,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3.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一是提高社会组织年检率。今年参加年检社会组织394家,参检率86.21%,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358家,基本合格的有10家。提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社会组织比例。通过年检和日常抽查,建立“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未开展活动、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采取警告、纳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方式督促其进行整改

(七)进一步促进慈善社工健康发展

1.推动慈善事业有序发展。建立232个村(社区)慈善基金全覆盖,共募集资金1225万元,发挥慈善事业扶危济困作用。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县慈善协会共接收慈善捐赠407万元,定向用于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帮扶项目和救助困难群众、孤儿(贫困儿童)助学及童伴妈妈项目。

2.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实施“三区计划”和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等项目,积极探索“五社联动”新模式,打造社会治理新平台。已完成23个乡镇社工站和2个村(社区)社工室建设实现了乡镇社工站建设100%全覆盖。全县社工站共有工作人员113名,其中持证社工和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人员16名。印发了《金寨县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指南》,结合救助、养老、社会组织等民政职能,整合资源力量,共同推进社工站建设和实体化、项目化运营。积极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相关从业人员参与社会工作者水平考试,2023年报名人数和考试通过人数大幅提升。据统计今年我县社工考试通过人数为62人,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社会工作师23人,助理社会工作师82人,共计持证社会工作者105人。

3.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县通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登记的志愿者有128241名,其中有志愿服务项目时长的志愿者92974名,志愿服务活动率达到72.5%。正式志愿服务团体数量且活动正常的为387个,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组织11家。全县共发布项目11528个,记录志愿服务时长共计4143698.19 小时。按照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金寨县志愿服务嘉许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2020〕5号)文件精神,2023年共评选2022年度一、二、三、四星级志愿者853名,五星级志愿者16名,在金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文明集市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启动仪式上由县委宣传部(金寨县文明办)对10名五星级志愿者进行公开表彰。进一步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激励更多人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4.推动福彩事业有序发展。加大福彩公益宣传,引导群众认识彩票、参与公益,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今年新增福彩站点5个,退机2台,现有41个销售网点。开展了2次福彩线上业主及销售员的营销培训和3次线下快乐8派奖业务培训,完成站点4次季度巡查及年度站点巡检。截至目前,全县销售电脑型福利彩票2062.8万元,刮刮乐销售309万元,合计销售2372万元。

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

畅通社会救助部门工作协同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增强社会救助工作主动性,提升低收入群体监测预警主动发现能力,对需救助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织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二)进一步完善保障政策精准落实长效机制

持续推进专项治理问题排查整改,深入查摆制度机制漏洞等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救助部门信息共享和定期复核机制,主动发现需救助对象,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

(三)进一步增强社会救助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按照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程度分层,根据困难类型分类,提供针对性的救助帮扶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作用和潜力,将社会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由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拓展至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实现社会救助精准覆盖。

(四)进一步强化特殊困难群众服务管理

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提高失能半失能及高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重点加强精神障碍患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的服务管理,确保特困群体兜底保障到位。  

(五)进一步构建覆盖城乡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把助餐服务覆盖到有需求的老年人,推动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扩大助餐服务供给,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支持餐饮企业以及具备资质和能力的物业企业、家政企业等,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支持餐饮企业提供老年人餐食配送服务。

(六)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项目双招双引

把握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发展机遇,充分利用“长寿之乡 养心金寨”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金寨资源优势,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部署,加强与上海市青浦区的对口合作,通过两地商会、养老协会、老年协会等组织,经常性开展招商引资、合作交流活动,加强两地养老服务投资与人才交流。通过对外招大引强、对内扶持鼓励,引进上海市优质健康养老服务资源落户金寨,积极打造长三角地区高端绿色康养基地。

(七)进一步推动养老项目建设及项目谋划工作

金寨县老年养护院项目采取“公建民营”方式运营,督促中标企业安徽信德养老公司抓紧时间进行房屋内装修,购置生活设备设施,确保2024年2月底前投入运营,开展养老护理康复服务。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新建关庙乡、南溪镇2个乡镇康养中心和地方债券资金新建汤家汇镇、天堂寨镇、吴家店镇3个乡镇康养中心。

(八)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积极推动未保品牌提升。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动响应机制。持续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推动乡镇未保机构建设,提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服务能力。充分发动社会力量的能动作用,引导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专业服务救助,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的良好氛围。

(九)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将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落到实处,联合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党建工作鼓励社区党员担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组织协同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共驻共建。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社会组织议事决策、权力运行、队伍管理各方面,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十)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规范管理。

督促指导白塔畈、斑竹园、汤家汇、果子园、全军等乡镇公益性公墓规范运营充分发挥公益性公墓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到公墓安葬,减少散埋乱葬现象。加大殡葬改革宣传,推进移风易俗及惠民殡葬。继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实现群众“身后事”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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