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金寨县常住人口49.65万,60岁以上占比22.79%,较全国、全省分别高4.09、4个百分点;65岁以上占比17.26%,较全国、全省分别高3.76、2.25个百分点,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我县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常住人口老人空巢独居现象严重。我县老龄化问题具有3个主要特征:一是人口老龄化率高于全国全省水平;二是留守空巢独居老人占比高于老龄化率;三是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基数大。为进一步切实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失能老年人居家能享受“类机构”的专业照护服务,拟制定金寨县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年)》(皖政办〔2021〕16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当前,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凸显,全社会数字化程度逐渐提高,传统养老保障措施愈发与老年群体的现实需求脱节。一方面,普通居民住宅缺少相关建设的通则和标准,在专用性和功能性上都没有针对老年群体做出适应性的变化。这既给老人生活带来不便,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分布与老年人口规模不匹配,市场能够实际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普遍单一,服务层次较低,多聚焦于一般性的日常生活服务类项目,老年人需求较大的长期照护、康复护理、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更加专业的服务供给相对不足,失能、失智、高龄、空巢老年人的特殊刚性需求难以被照顾到。而家庭养老床位正是从这两大痛点入手。家庭养老床位是指依托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为居家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医疗康复护理、居家安全协助、家庭照护支持等专业照护服务,是对居家老年人急需的专业养老照料服务技能的支持和提升。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积极做好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各项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县民政局办公室牵头,联合养老服务股于2023年3月15日-3月22日对各乡镇居家养老老年人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向各乡镇政府、民政办、村(居)委会了解居家养老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需要的服务类型,结合调研收集材料,金寨县民政局办公室于2023年3月25日草拟了《金寨县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讨论稿)》,3月下旬征集养老服务股、社会救助股等有关业务股室意见,3月29日经局领导会议讨论研究后形成《金寨县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结束后,我局于5月15日正式发布《金寨县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
五、主要内容
《金寨县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主体分为8个部分,包括文件的目标任务、服务对象、服务机构、建设内容、服务项目、办理流程、补助政策、工作要求。争取2023年在城区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0张。本方案服务对象主要针对具有本县户籍且在城区居家常住、经评估为中、重度失能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其中低保和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分散供养对象、重点优待抚恤对象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服务机构原则上由属地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承担,并可享受一定的运营补贴。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监护人、代理人),可向乡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出设立家庭养老床位的申请,服务中心接到申请后上门开展综合能力评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养老床位计划,同时可提供照护服务、共享服务、支持服务,医疗卫生亲情关怀等全方位选择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六、创新举措
无
七、保障措施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将补贴补助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将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质量纳入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安全监管,筑牢安全防线,对试点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检查、抽查、评估,确保试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