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围绕“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完善兜底保障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等任务,扎实推进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落实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措施,及时足额发放兜底保障资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成效明显。截至12月10日,全县有兜底保障对象57324人,发放兜底保障资金24826.58万元。其中:农村低保21730人12110.03万元、城镇低保1930人1501.14万元;特困人员供养6582人8212.3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728人1018.0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913人1429.69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211人289.11万元;临时救助1230人266.2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完善救助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开展数据比对,对医保大额自付、残联换发证等信息,及时反馈乡镇入户核实,通过线上实时监测预警和线下网格化复核处理,强化对需救助对象的主动发现能力,及时落实低收入群体常态化帮扶。截至12月,全县监测录入低收入人口34805人,其中城镇2191人、农村32614人。全县易返贫致贫户4490人,其中:已消除风险2781人,纳入低保保障888人、特困供养41人、孤儿5人、残疾人两项补贴64人,临时救助2人、互助社救助14人;未消除风险1709人,纳入低保保障1031人、特困供养28人、孤儿17人、残疾人两项补贴16人,临时救助3人、互助社救助12人。
二是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县232个村(社区)全部成立“扶危济困”互助社,推进救助网络向村级延伸,对突发变故家庭给予上门现金救助,及时了解困难情况,同步做好相关专项救助的跟进和转介服务,形成了“村级互助社、乡镇临时救助、县级大额救助”三级急难救助体系。2023年以来,全县互助社募集资金452.61万元,其中吸纳社会资金358.36万元,已救助3732人次221.9万元,跟进转介救助772人次,其中:低保543人、特困供养10人、临时救助219人次。
三是落实低保扩围增效政策措施。提高部分低保认定限定性标准,对大额医疗费用支出,重度残疾人、单人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开展全面摸排,重点发现重病重残人员应保未保对象,查摆家庭中高中大学学生、高龄无劳力、照护病人未就业人员的保障情况,遵循“按户施保为主、按人施保为辅”的原则,将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全年新增城乡低保5709人。
四是突出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对失能失智及75周岁以上的特困人员,原则上全部动员集中供养,目前,全县有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1120人,集中供养969人,供养率87%。设立严重精神障碍特困群体托养康复中心2个,对低保户、监测户等困难家庭中依靠家庭照护确有困难、存在返贫风险的失能失智人员,提供低偿或无偿集中托养服务,供养经费整合其社会救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比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兜底补齐。目前已集中养护390人,其中:养老机构托养75人,精神障碍托养215人。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畅通社会救助部门工作协同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增强社会救助工作主动性,提升低收入群体监测预警主动发现能力,对需救助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织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二是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衔接并轨。围绕强化“综合高效”救助,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制度之间、社会救助和其他民生保障政策之间的衔接并轨,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制度系统集成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特殊困难群众管理服务。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提高失能半失能及高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重点加强精神障碍患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的服务管理,确保特困群体兜底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