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2023年,安徽省民政厅通过实地考察、调查问卷、现场访谈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省婚丧领域风俗习惯现状进行统计分析、深入研究,按照尊重事物发展客观规律、久久为功、避免矛盾激化的总体思路,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发扬徽文化独特优势,提出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引导、试点示范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纳入考核评选指标内容等具体工作建议。
安徽省婚丧领域习俗现状
安徽省婚丧领域习俗状况与人们生产生活需要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是相适宜的,在部分地区偶有与新时代文明节俭婚丧理念不相适宜的情况发生。
(一)婚丧领域习俗现状调研情况。2023年通过对13625份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汇总和统计分析,结果是:半数以上被调查者家庭给出或接受的彩礼在10万元以下,操办宴席规模在20桌以下、每桌花费1200元以内,处在被调查者能力范围以内。操办婚礼时,往往由男女双方家庭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家庭财务状况等协商确定彩礼、嫁妆数额,主动索要高额彩礼的占比为4.23%;彩礼多作为嫁妆返还给新组建的小家庭使用。
(二)婚丧领域部分做法需引起警惕。一是皖北部分地方存在婚嫁负担相对偏重问题。如过节送礼时的“十全十美”,即10箱白酒、10条香烟等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婚嫁活动中有博眼球做法。如某地群众迎亲时为烘托婚嫁活动喜庆氛围,拉起“彩礼分文不取,陪嫁208万元”长幅,易造成盲目攀比。三是皖南部分地方存在丧事操办时间过长问题。不仅增加丧属经济负担,也易带坏丧葬活动风气。
问题原因分析
婚丧领域习俗是人们千百年来生产生活中逐渐累积形成的,其产生、发展、衍变既有一般风俗习惯固有的特性,也有婚丧活动自身独有的特点。
(一)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礼”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如今依然有观念将参照古法、遵照旧俗视为对中华传统文化认同,将举行隆重的婚礼、丧礼等仪式看作是对父母长辈的孝敬和自身雄厚实力的展示。从调研情况看,彩礼、嫁妆也是新组建家庭新生活开始的物质保障,有着重要的实用功能。在丧葬方面,祭祀被认为是与死者和先人沟通的重要方式。通过对逝者的超度或祷告以求对在世者的护佑,至今在部分群众中有着牢固的思想根基。基于种种观念的效仿攀比,导致婚丧领域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的逐渐形成并顽固存在。
(二)多元复杂的认知观点。安徽淮河流域及以北、皖江流域和古徽州地区分属不同的文化风俗圈,人们对婚丧习俗的起因、表现、认定、危害等也有着不同态度。就婚俗改革而言,人们往往能够对抵制高额彩礼、低俗婚闹、盲目攀比等陋习形成共识,但究竟多少彩礼是高的,到什么程度是大操大办,什么是盲目攀比,在具体实践中没有统一、明确、量化的认定标准。就丧葬习俗改革而言,人们在反对厚葬薄养的陋习上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但究竟应该厚养薄葬还是厚养礼葬上存在分歧。支持前者的认为,在父母生前尽孝是真孝,在父母故去之后应把形式上的厚葬造成的浪费压减到最小,所以主张要薄葬。支持后者的认为,礼葬是让逝者得到尊重、体现尊严的重要方式,能让生者悲痛情绪得到宣泄和释放。
(三)不相均衡的发展差距。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不平衡在安徽婚丧习俗上也有着直接而明显的体现。皖南皖北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不相均衡。由此相关,皖南地区群众对彩礼等问题重视程度相对较轻、数额相对较低,而对酒席相对更为重视、花费数额相对较高;与农村居民相比,城市居民对彩礼等问题重视程度相对较轻,对双方的综合条件重视程度相对较高。
(四)相差悬殊的家庭经济状况。个体的经济收入和家庭经济状况,对婚丧习俗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同一地域范围内的居民,相互之间家庭经济状况相差越大,其操办、参与婚丧活动所采取的具体标准差异越大,基于为自己行为的辩护,其对婚丧习俗的认知也就相差越大。在婚丧活动中,与当事人具有同等亲疏关系时,参加者一般会商定选择同等标准的礼金,在经济条件相差较大时则易造成攀比问题。
(五)婚丧活动的独特属性。一是情感属性。婚丧嫁娶是人生大事,具有浓厚的情感因素,既有婚嫁活动中男女双方的感情、双方父母对子女的感情,也有丧事活动中生者对逝者的亲情,还有婚丧活动中参加者与操办者的亲情友情等。情感因素易使当事人短时间内陷入盲从的情绪化状态。二是隐私性。彩礼、嫁妆、随礼数额等事宜的确定多限于以当事人为中心的较少人员,宴席规模等事宜在陌生人之间的传播价值较低,通常也仅限于参加活动的亲友知悉。三是低频性。无论嫁娶还是丧葬,个体的亲历频次相较于其他生活事项较低,当事人往往会因其独特的纪念意义而愿意花费更多钱财。四是神秘性。婚丧事宜作为人生大事,在悠久历史文化浸润下自带神秘色彩。
(六)商业利益的驱使和攀比冲动。基于婚丧活动的情感属性,人们在操办婚丧活动时易受到情感、情绪和周围人尤其是特定行业从业者的影响,无形之中让彩礼数额高企、迎亲队伍壮大、婚礼规模增加,或者延长停灵时间、操办隆重丧事、选择昂贵葬品。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婚丧事宜各环节的商业主体也趋于抓住牟利机会,大肆宣传、极力诱导,从而引发婚丧活动中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错误做法。
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突破路径
的对策与建议
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结合安徽发展实际,要发扬徽文化独特优势,寻求针对性化解办法,持之以恒,综合施策,持续推进。
(一)坚持久久为功,积极重点推进。婚丧习俗作为地方风俗习惯中的组成部分,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一环,遵循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客观规律,其存在有着客观需要的合理性。因此,脱离现实基础条件进行疾风骤雨、大刀阔斧式的整治,必定会遭到人民群众的反对。推动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必须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坚持久久为功,注意方式方法。要注重夯基垒台、巩固阵地,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各类场所建设,以优美环境和优质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加强殡仪馆和公墓等安(葬)放设施建设,维护逝者尊严、给予生者慰藉,体现人文关怀;加强主题公园、广场和婚俗文化馆、文化墙等婚丧移风易俗宣传阵地建设,持续扩大新时代文明婚丧习俗社会认知。针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的某类突出问题或个别现象,加强专题研究和具体分析,组织力量集中攻坚、迅速化解,避免对不良风气效仿追逐的“羊群效应”,牢牢占据婚丧领域习俗改革主阵地。
(二)坚持文化铸魂,发扬创新精神。依托安徽省深厚人文精神资源的独特优势,传承徽州文化中宗族观念、乡贤治理和以族规、祖训、民约为手段的基层治理优秀做法,赓续徽商文化中克制内敛的精神追求,大力弘扬桐城文化中“互谅互让”精神,广泛推行包公文化中以节俭著称的“包公家宴”,将其中的文明节俭、互商互谅、追求和谐等文化精髓纳入现代基层社会治理,融入婚丧习俗改革。利用黄梅戏、凤阳花鼓等安徽省特有的戏曲形式和小品、快板、琴书、剪纸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展现各地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的做法和先进典型,让新风俗在文化传承中深入人心。
(三)坚持因地制宜,发挥自治作用。安徽皖南皖北、山地平原、城市乡村面临的婚丧领域习俗问题类别和轻重程度等均不相同,在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中可供利用的资源要素、前期工作基础等各有差异。应充分尊重各地实际,实事求是地把本地婚丧领域习俗问题摸清、摸准、摸透,真实客观地掌握当地问题的存在形式和严重程度;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以自然村为单位自行商定彩礼、嫁妆、随礼等最高限额和迎亲车队、送殡队伍、宴席规模、酒水标准等婚丧活动倡导性标准,写入村规民约等自治规章,带领群众自我监督、互相监督、全程监督;充分尊重基层群众首创精神,因地制宜推广“积分储蓄”和“红黑榜”等正向激励和双向监督做法,激发群众参与和推动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的内生动力和行为自觉;鼓励支持各地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经验做法,比如,在简化婚丧宴席方面的合肥肥东“包公宴”、宣城泾县“茂林十二碗”和绩溪“十碗八”等经验做法,通过基层群众自治方式吸收转化为本地有效举措,打造具有各地特色的移风易俗品牌,探索出符合安徽实际的改革突破路径。
(四)坚持分类施治,实行对症下药。对于因婚丧事宜导致厚葬和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问题,可发动老战士、老模范、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等“五老”和新乡贤等人员成立红白理事会,为村(居)民组织举办新式婚礼或为逝者组织操办简化葬礼,压缩问题产生空间。对因盲目或被动攀比导致的高额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厚葬问题,通过对领导干部实行严格量化的强制性硬约束,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式对群众实行相对量化的倡导性软约束,确立收受随礼事项范围、宾客人员范围、随礼额度和婚丧宴席天数等标准,引导人们消除攀比心理。对设法场、做法事、随意延长丧事时间等问题,强化反对封建迷信、倡导科学精神的宣传引导,对违规设道场、做法事依规加强约束惩戒。对诱导婚丧事宜过度消费等造成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问题,健全演艺、婚庆、餐饮服务等行业监管约束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将诱导过度消费的商业主体转变为倡导节俭操办婚丧活动的宣传者、监督者。
(五)坚持试点引领,发挥带动作用。以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为牵引,发挥以点带面作用,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乡镇、村居纳入不同层级婚俗改革示范点,共同构建多层级、广覆盖、重协同的婚俗改革格局。以亮点打造为动力,发挥品牌带动作用,推动宣城市泾县等地在“新风堂”有效做法基础上,打造富有本地文化特色的婚俗改革品牌,推动各地广泛建立移风易俗场所,在承诺践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前提下免费使用,切实引导干部群众把面子放下来,把负担降下来。以长治长效为遵循,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指导各地充分利用市县电视广播系统、乡镇政务场所、农村集市、村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浓厚氛围。
(六)坚持综合治理,健全考核机制。婚丧领域习俗问题产生原因复杂,必须以部门联动为牵引带动全社会协同发力、共同推进。既要综合发挥宣传、组织、纪检监察、社会工作、农业农村、民政、教育等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作用,也要积极发挥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与相关群众紧密联系的优势;既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一线带动作用,也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有关社会组织一线服务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助力推动。同时,建立健全婚丧领域移风易俗考核、评选和责任机制,切实压实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一方面,各地党委政府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激发省、市、县、乡、村各级力量,强化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推进合力。另一方面,推动将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纳入道德好人、标杆模范、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评优评先活动内容,对主动践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节俭操办的赋分并优先推荐。
原标题:安徽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对策和路径
高光权 安徽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 臻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王 浩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二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