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5285/202501-0003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民政、扶贫、救灾
内容分类: 残疾人福利 发文日期: 2025-01-20 15:50:39
发布机构: 金寨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1-20 15:50:39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民政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金民务〔2025〕1 号)
文  号: 词:

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金民务〔2025〕1 号)

2025-01-20 15:50 来源:金寨县民政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的通知》(六民务〔20251 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提高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金寨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金寨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的未成年人。

二、补贴发放标准及执行时间 

202511日起,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4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中成年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8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4元,未成年人护理补贴标准保持每人每月100元。


    金寨县民政局                        金寨县财政局                         金寨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 1 15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