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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285/202501-0004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意见征集 发文日期: 2025-01-24 11:14:5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1-24 11:14:5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民政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征集金寨县乡村地名采词库采词建议的公告
文  号: 词:

关于征集金寨县乡村地名采词库采词建议的公告

2025-01-24 11:14 来源:金寨县民政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进地名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金寨县乡村地名采词库采词建议详情如下

一、征集使用范围

本次地名“专名”采词征集主要用于金寨县下辖乡(镇)范围内使用。乡村地名采词库一般包括街路巷、居民点、建筑物、自然地理实体、桥梁等基础设施命名。 

、征集名称要求

1.地名采词要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主题鲜明、雅俗共赏,兼顾指位性、代表性、协调性; 

2.地名采词可结合我特色地方文化,也可体现地名特征、地理景观、历史文化、自然生态、产品产业、民俗习惯等方面内容,寓意深刻,富有个性; 

3.地名采词要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一般不以人名、企业名称及商标名称命名地名 

4.地名需标明名称含义用字尽量避免使用生僻字多音字或地方读音应在相应汉字后标注拼音

5.避免“大、洋、怪、重”,不与采词适用范围内已有的现状街、路、巷、桥梁等现有地名重复;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

、征集时间:本次征求意见多多益善、条数不限期限不限

、征集方式:本次征集仅接受电子邮箱投递方式,邮件标题统一命名《金寨县乡村地名采词库征集表》。

联系邮箱:jzxxcdmck@163.com

联系电话0564-7062003

、注意事项

1.征集地名一经采用,其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媒体的发布权归金寨县民政局所有,且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命名进行修改、组合、使用。

2.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金寨县民政局。

 

附件:金寨县乡村地名采词库征集表

   附件:金寨县乡村地名采词库征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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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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