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开公正、规范透明、兼顾公益”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销售网点布设从阶段性公开定点投放转为常态化公开征召,凡符合条件并有意愿代销福利彩票的个人和单位,皆可依照规定程序提出代销申请并获得代销资格。
二、网点规划
根据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市福彩网点的规划发展以市场覆盖面和购买便利性为原则,兼顾城市和乡村地区人群的购买需求,在销售网点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全市城乡全覆盖,具体可布点乡镇见附表:《六安市可布点乡镇明细表》。
三、申办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小于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3.自然人申办须具有六安市户籍或居住地为六安市的《安徽省居住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
4.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从事彩票销售等经营活动的个人和单位不得申办。
5.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已具有福利彩票代销者身份的自然人不得继续申办。
6.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二)销售场所条件
1.销售场所实际经营福利彩票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经营方式为福彩单机专营店或兼营店。
2.福彩单机专营店是指销售场所只销售福利彩票,不销售其它彩票和商品的;福彩单机兼营店是指不销售其它彩票但兼营其它业态商品的。
3.销售场所要处于商业繁华或人口相对集中区域,交通便利,能满足彩票销售的需求,不得是住宅、临时或违章搭建的房屋,距离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可通行距离50米以上(符合交通规则)。
4.市区、县城申请福彩销售网点地址距离现有福彩销售网点步行300米,乡镇申请福彩销售网点地址距离现有福彩销售网点步行500米。
5.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布设网点与综合体外现有网点不受距离限制。商业综合体需具有商业零售、酒店餐饮、综合娱乐等业态,每个综合体内每一层原则上暂只设一家网点。
6.大型商超(商超面积需不低于2000平米)内布设网点与商超外现有网点不受距离限制。每个大型商超内原则上暂只设一家网点。
7.申请人应提供所申办销售场所合法的自有房产证明或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协议或经营场所租赁意向书(提供房产租赁意向书的,待确定获得代销资格后需再提供租赁协议)。
8.具有销售福利彩票必要的通讯、电力设施,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关于经营必要的消防合格标准。
四、申办流程
1.网上申办。关注微信“安徽福彩”公众号(ahfc1987),点击菜单栏“彩民服务”进入“网点征召”系统,进入“申报入口”点击“网点申办” 按步骤和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办信息,以照片形式上传相关申办材料,向主管部门提交网点申请。
2.申办信息。
个人申办信息: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2)申请人户口本(户籍证明)或居住地为六安市的《安徽省居住证》。(3)初中及以上学历证书。
(4)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承诺。
单位申办信息: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年检合格证明。
3.材料审核。市福彩中心在当月申请结束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勘察、审批等相关工作。
4.实地勘察。报名申办材料审核通过的,市福彩中心在当月申请结束的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派管理员与申请人对申办的销售场所共同进行实地勘察。
5.公示结果。经材料审核和实地勘察等审批通过的申请,安徽省福彩销售网点征召平台和安徽省福彩网站对申办销售场所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2天。
6.培训考核。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申请人须参加由市福彩中心组织开展的福彩理论知识培训及岗位实操培训。培训结束后,将对申请人实施考核。考核内容涵盖福彩理论知识考试、面试及岗位实操三个类别,申请人需同时通过上述三类考核,方可获得批准设立网点;若存在任一类别考核未通过的情况,申请人需于次月重新参与培训及全部三类考核;若申请人在本年度内累计两次考核未通过,则取消其本年度申请资格。
福彩理论知识参考资料:中国福利彩票各种游戏规则、《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办法》。
7.网点建设。考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根据自身经营场所面积,单机专营店严格按照《中国福利彩票实体店空间设计规范手册》自行建设。
8.系统注册。申请人向市福彩中心交纳相应的销售设备押金,市福彩中心按流程办理新增销售网点设立手续,省福彩中心进行系统信息注册。
9.签约销售。提供销售场所自有合法房产证明或自建设经营场所之日起不少于一年的房屋租赁协议和合法房产证明,市福彩中心与申请人签订代销合同,核发福利彩票代销证并提供投注设备(代销证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五、经营要求
1.申请人获得代销资格后,须自主经营,严格依法并遵守代销合同的约定从事彩票销售活动,不得委托他人代销,不得转借、转租、转让投注专用设备,否则福彩机构可取消代销资格;
2.申请人获得代销资格后一年内不得变更销售场所地址(不可抗力原因除外)。若一年内因不可抗力原因或一年后需要变更销售场所地址的,须符合《六安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移机细则》和福彩机构相关规定,且变更后的销售场所标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每人每月仅限申办一次,申办不成功的可于次月再次申办。
2.同一区域范围内如有多个符合征召条件的申请人,以网上申办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最终代销资格。
3. 实地勘察期内,由申请人不能到达现场造成延误被取消审批的,责任自负。
4.资料不全、不实者即视为无效申办。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实取消申办资格。
5.连续2次因申报距离不符合规定被驳回的,六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
6.申办审核通过后,签订代销意向协议,申请人应于30个自然日内完成上岗培训和网点建设。未通过上岗培训或网点建设验收不合格等原因无法签订代销合同的,该申请人六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
7.销售场所属申请人自有的,须提供合法的自有房产证明。租赁的须提供合法的房产证明及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协议或租赁意向书,为规避风险,建议在获得代销资格前先签订租赁意向书,待确定获得代销资格后再签订租赁协议。
8.申办后未取得代销资格的,为申办而投入的资金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场所租赁费等)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9.与现有销售网点距离测量以福彩机构测量的距离为准。
10.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申请销售网点。
11.本细则由六安市福利彩票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