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为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县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经县局研究,决定在11月8日开展2023年下半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暨优秀案例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办结归档的法律援助案卷,案例由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推荐案例1-2篇。
二、检查方式、人员
此次检查由县局安排专人从网上随机抽查,采取查看卷宗、回访受援人和案件承办人、集中评选等方式进行。检查组由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组成案卷质量评查暨优秀案例评选小组。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受理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规定;
2、评查按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执行。评审专家对照评查标准表,逐项对案件进行测评。得分9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优秀卷;80分(含)—90分评定为良好卷;70分(含)—80分评定为合格卷;低于7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卷。不合格等次案件由全体评查人员复核后,提出评查意见。
3、检查承办人员是否存在有偿办案、变相收费等现象。
4、案例要突出典型性、指导性和时代性,文字流畅,语言严谨,逻辑清晰。案例类型要多样化,避免单一化。给予法律援助的案例字数3000字以内,不予援助的1000字左右。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认真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各单位应于2023年11月6日前将纸质卷宗材料报送至金寨县法律援助中心。
附:随机抽查的案件号:皖(六金寨)援民指字〔2021〕第163号,〔2023〕第173号、302号、304号、401号;皖(六金寨)援刑指字〔2021〕848号,〔2022〕第324号,〔2023〕第33号、109号、140号。
金寨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