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2.坚持把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任务,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3.积极落实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聚焦“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要求,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4.开展组织生活质效提升年活动,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相关工作落实。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5.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强化全过程监督,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6.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统筹推动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覆盖。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7.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质效,激活法治建设“神经末梢”。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协同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8.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调度机制作用,强化对县直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调度,协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9.持续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推动扩大行政给付、奖补扶持、税收优惠等涉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覆盖面。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秘书股
10.组织领导干部现场述法,强化述法评议方式创新,逐级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秘书股
11.组织实施《全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年度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六安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行动计划(2023—2024年)》。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12.认真贯彻《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六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2024年重点行动任务清单,健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协同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13.健全巡察监督与法治督察协调协作机制,严格落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覆盖,适时开展精准化、“小切口”督察或“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调研督察整改“回头看”。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秘书股
协同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4.落实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要求,学习霍山经验,加强对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推进审查机构、队伍、范围、材料、程序、档案管理等规范化提升。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15.深入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开展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16.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质效,推动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听证制度,规范案件合议和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制度。实现复议案件办理应受尽受、应援尽援、应听尽听、应调尽调,做到案结事了。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
17.认真践行“忠专实”“勤正廉”要求,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拓宽选人视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做好干部选配和职级晋升工作。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18.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健全完善网络舆情监测和研判处置工作机制,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19.强力推进队伍能力素质提升,深化“青年干部大讲堂”业务培训平台建设。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20.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吴秋瑾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做好全系统典型推荐选树和宣传推广工作。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21.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
牵头领导:吕倩、周承坤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22.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有序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统筹立改废释。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23.学习贯彻《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辅助审查机制,发挥“外脑”作用。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参与合法性审查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24.推动安徽省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智能辅助系统培训应用,用“科技云”赋予合法性审查新动能。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25.争创首批“安徽省守法普法示范县”。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26.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组织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27.组织参加第三届“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28.开展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及第十批“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七批“六安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推荐工作。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29.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参与“长三角政务地图”建设,推进律师事务所在长三角政务地图上线。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律师工作股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局
31.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智慧中心建设,推动建成县级智慧矫正中心。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局
32.不断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力度,逐步增加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人数。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局
33.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局
34.贯彻落实《安徽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局
35.稳妥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工作。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局
36.加大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畅通受理渠道,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申请人权利,提升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首选率。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
协同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援中心)
37.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服务从事辅助事务。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降低行政复议决定被起诉率,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
38.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效,落实办案责任制,严控延期率。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
39.深化府院、府检联动,提高行政应诉质效,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率,提升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
40.通过违法案件数据分析报告、行政复议决定书抄告等方式加强对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
41.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及我省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42.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进县乡二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43.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44.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持续做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工作。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45.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46.围绕《全省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推进司法所工作全面均衡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吕倩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4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具有皖西特色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牵头领导:吕倩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48.深化人民调解领域和重点人群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全力防范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专项攻坚行动,排查化解重点领域矛盾纠纷。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局
49.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黄丝带帮教”行动,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开展关怀帮教,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牵头领导:吴孔军、吕倩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50.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及履职保障工作。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51.推动落实省2023-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规划实施,结合金寨县实际制定落实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援中心)
52.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强化法律援助全过程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援中心)
53.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活动,广泛开展“同心惠企 安徽律师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着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助力金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协同单位:律师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援中心)
54.完善律师行业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县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建设水平,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主体责任,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律师队伍。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律师工作股
55.探索推进企业合规法律服务机制建设。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律师工作股
56.持续加强对律师行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进一步巩固市县联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有关工作成果,强化防治行业“未病”,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党纪处分等手段,调查处理一批投诉举报案件。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律师工作股
57.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打早除小”工作,发挥第二战场作用,重点做好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稳控、教育疏导和救助帮扶,深挖犯罪线索。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协同单位:社区矫正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58.持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推动公证机构完善收入分配管理机制,推进村居“社区”公证员制度试点工作。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公证处
59.持续做好组织、宣传、双拥、统战、群团、老干部、关工委及县委、县政府督办、政法综治(平安建设)、信访维稳、防电诈宣传、结对共建、政务公开、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保密、档案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学校教育、河长制等工作。
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
监督方式:金寨县司法局政工股办公电话 0564-760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