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相关规定,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应当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
2024年第二季度,我县出台的《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金寨县城区及乡镇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城区标定地价的通知》开展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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