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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675N/202502-00054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5-02-27 11:55:15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5-02-27 11:55:15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司法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以案说法】女孩逃票进景区后坠亡!家属索赔95万,法院判了
文  号: 词:

【以案说法】女孩逃票进景区后坠亡!家属索赔95万,法院判了

2025-02-27 11:55 来源:金寨县司法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近日

大三女孩逃票

进入江西九江某景区后坠亡案件

有了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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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判决景区无责

驳回了家属的赔偿请求

该案件再次引发热议


据媒体2月23日报道,暑假的一天,正在读大三的高琳琳(化名)告诉父母要与同学外出散心,实则独自前往几百公里外的某自然风景区。高琳琳离家后,父母从其朋友处得知被女儿欺骗,联系警方后坦言女儿有轻度抑郁症,可能有轻生的想法。

警方得知消息后立刻联系了景区管理机构,经过调查发现高琳琳未购买门票,通过非正规途径逃票进入景区后失联。

经过3天的搜索,在景区山崖下方约50米处发现了一具高度腐败的女性尸体。经鉴定,死者确认为高琳琳。

事发后,高琳琳的父母与景区协商并签署了补偿协议,并获得了4万元补偿。然而,几个月后,家属以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又将景区告上法庭,索赔95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景区无责,驳回了家属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
●未形成合法服务合同关系:游客未购票进入景区,双方未形成合法服务合同关系,景区对逃票进入的游客在法律上不存在基于合同的安全保障义务。
●景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景区可能通过监控或现场证据证明其履行了安全提示义务,在入口、围栏处等设置了警示标识,尽到了合理提醒责任。
●死者自身存在过错:高琳琳独自行动与逃票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有 “自杀风险” 或对自身安全的重大过失,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及可能面临的风险有清晰的认知。
这一判决也给大家敲响警钟,规则意识不可无,出游务必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自身安全。


去户外景区游玩

需要防范哪些风险?

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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