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金寨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履行“一个统筹,四项职能”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干部集中学习等作为主要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体干部职工将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工作始终,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二是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持续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推动全县全年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70余场次。三是推动开展述法评议。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职责作用,推动召开专题述法评议会,常态化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两代表一委员”和新闻媒体代表现场测评,全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口头述法3人、现场述法23人;县直党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口头述法3人、现场述法35人。四是认真做好普法宣传。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江淮普法行”、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协调开展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460余场次。与县直相关单位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暨法治征文活动,举办“光影宪法路”法治摄影大赛。联合县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法治第一课”暨普法进校园活动80余场次,分批次组织学生代表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实践活动20余次。发挥新媒体普法矩阵作用,全年发布普法动态320余条、播放《法治金寨》6期、《法治之声》广播24期。
(二)推进政府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乡镇赋权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支持乡镇行政执法案件过渡性联合审查中心发挥作用,全年共解答乡镇法律咨询544件,出具案件审查指导建议260份,开展乡镇办理非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集中评查5次、452件,点对点反馈问题571个。常态化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年组织综合类培训1次,督促各单位开展轮训30余次、1500余人次;选派60名乡镇执法人员,到8家县直赋权执法单位开展跟班学习。二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职能。2024年全年受理县政府行政复议申请67件,调撤24件,调解和解率40.7%;全年共应诉49件,县政府应诉2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率,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7%。三是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设涉企法律服务窗口,组织律师服务团队开展入企惠企联系帮扶活动,全年共接待企业法律咨询50余次,为企业撰写法治体检报告22份、梳理法律风险点34个、提出法律意见建议45条。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摸排存量问题线索17条,兑现17条、622.39万元。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及时调整年度检查计划并在政府网站公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情况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构建全周期、闭环式的监督协调体系,启用“金寨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推动各乡镇、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在办公场所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在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事项。建立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为企服务平台、书记信箱等监督渠道信息共享机制,多渠道摸排企业、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线索。2024年,评查全县行政执法卷宗639件,召开联席会议7次,督促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办理案件37972件,免罚金额92.63万元。二是加强执法培训。持续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教育培训时间。2024年6月,举办全县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技能等。三是严格队伍管理。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执法资格考试有关规定,要求全县在编在岗尚未取得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尤其是乡镇工作人员,按照能考尽考的原则,积极报考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安排专人对报名人员的编制、照片等信息从严把关。分别于5月和7月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门、通用法律知识考试。2024年全县共161人参加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153人(其中乡镇84人),通过率95.03%。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年审,及时注销调离执法岗位、退休人员执法证件。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区矛盾纠纷情况
一是完善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安徽法网”等作用,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今年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累计解答群众来访咨询20000人次。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2024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已办结826件,其中刑事案件355件,民事案件593件,行政案件1件,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金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二是优化公证服务。全年办理各类公证案件522件,其中办理远程视频公证6件,保全证据公证11件,未出现错证、假证问题,无投诉案件,解答法律咨询3350余人次。三是构建多层次纠纷调解体系,全县23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和232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调解委员会,乡镇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5名,村(社区)选聘人民调解员267名,成立了医疗、商会、交通事故、税费争议、城市管理等1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 以案定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社会调解组织工作联动、资源共享,诉讼与仲裁、公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效融合。
(六)规范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县司法局依法接受县人大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召开专题会议7次,学习典型案例通报,重申节假日纪律要求,严防各类“节日腐败”。持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局机关二级机构和司法所开展暗访督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年共开展督查暗访5次,印发通报3期,通报干部9人次,对5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开展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专项清理,发现并整改问题1个。开展党员干部金融信贷卡违规民间借贷专项治理,对1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还款45.9万元。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积极与县委巡察办对接,建立县委巡察与法治督察有机衔接机制,结合县委巡察先后对白塔畈镇、流波䃥镇等开展法治专项督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清单交办、跟踪督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督察对此予以肯定。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摆不足,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认真、高质量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普法质效亟待提升。红色法治文化挖掘不足,普法工作针对性、创新性有待提升。二是法律服务尚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尚未达到理想状态,“一站式”服务存在流程衔接不畅的情况,影响服务体验。三是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需要加强。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对常用及更新法律法规掌握不扎实,在实际执法中难以准确运用。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耕普法治理,厚植法治根基。发挥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强化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运用,打造红色法治文化品牌。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推进“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指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加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动态监测、成果展示,确保顺利通过终期评估验收。
(二)优化服务供给,释放法律效能。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保证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提升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质效,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开展法律顾问规范清理工作,对全县聘用法律顾问进行清理、规范,面向社会集中采购法律顾问服务。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