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室职责: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办理工作。具体承办与行政复议有关的信访工作。承办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的裁决。
负责人: 潘海涛
办公地点:县司法局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564-7603504
工作邮箱:jzfzb1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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