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室职责: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工作。编制全县公证名册并公布。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股长:刘鹏
工作人员:朱良俊
办公地点: 金寨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社会经济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办公电话:0564-7060148
工作邮箱:27704856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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