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多缴多得”激励机制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多缴多得”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二是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体现的“多缴多得”
基本养老金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影响基础养老金的因素有两个:
(1)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年限越长,计算出的基础养老金越高。缴费年限每多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
(2)缴费基数高低。缴费基数越高,计算出的基础养老金越高(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60%。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最高为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100%)。
2.个人账户养老金。影响因素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越高,缴的时间越长,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就越高,计算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高。
3.过渡性养老金。只有在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前参加工作人员才有过渡性养老金。影响因素为视同缴费年限(“统账结合”前按国家规定承认的连续工龄)和缴费基数。视同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计算出的过渡性养老金就越高。
从基本养老金三部分构成来看,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就越高。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时体现的“多缴多得”
国家鼓励参保人员多缴费、长缴费,除在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外,在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也向多缴费、长缴费人员给予适当照顾。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越长,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计算公式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标准。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通常为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越高,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计算公式为: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问题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因此,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20%比例缴费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含断保)可自主选择按照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参保缴费,年度内一次性选择后不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