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顺利完成全年社保征缴目标任务。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59542.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7.8%。参保人数12.2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5%。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3065.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13.7%,参保人数3.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9%;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89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09.09%,参保人数3.7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54%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452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8.2,参保人数4.1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1.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7690.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5%,职业年金征缴收入5436万元,参保人数1.68万人,完成参保任务的100.02%。二是持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缓缴政策。截至目前,累计为我县20家企业缓缴社保费62.5万元,切实加强政策供给,帮助企业用工持续降本增效。三是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工作。累计通过社银直连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等各项养老待遇40520万元。截至目前,共审核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321人,增发养老金150.94万元;办理死亡终止人员141人,停发养老金64.17万元,一次性支付37人个人账户余额275.97万元;零星重算养老金待遇7人,月增发0.3万元;更换社保卡信息591人;退伍军人和企业保险转入33人,转移资金191.69万元;转出至企业保或省外机关保2人,转移资金9.02万元。为6058名退休人员按月打卡发放基本养老待遇,共计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3.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领取4734元。四是严格工伤认定。截至目前共征收工伤保险基金1400.8万元(其中建筑业项目714个,征收基金518.28万元,占总收入的36.9%),工伤保险减税降费减免收入186.1万元;1-11月份基金累计支出2533.02万元,其中建筑项目支出1444.82万元,占总支出的57%,,共受理工伤案件438件,工伤认定375件,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五是认真审核工资待遇。审批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451人,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确定工资待遇354人、审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2022年正常增加薪级工资9000余人,岗位变动后确定工资待遇1865人、事业单位管理职员等级晋升131人,审核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作总量14000人次,教育系统调整教龄津贴547人,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艰苦津贴95人,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龄退休261人,审批退养民师增加生活费25人。审批事业单位职工一次性抚恤金95人,死亡职工遗属享受定期生活补助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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