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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878/202306-00086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内容分类: 其它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6-15 10:40:29
发布机构: 金寨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3-06-15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人社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3年6月15日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开展2023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金人社〔2023〕81号 词: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诚信等级

关于开展2023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3-06-15 10:40 作者:金寨县人社局 来源:金寨县人社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人社〔2023〕81号

全县各用人单位:

为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健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效能,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守法诚信意识,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23154号)要求,决定从2023615日至8月初,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2023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工作

(一)书面审查范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类企业全部纳入审查范围。

   (二)书面审查内容。全面审查用人单位2022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遵守劳务派遺规定的情况;

 9.实行事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

 10.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情况;

 11.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三)书面审查方式。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要求,实行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网上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模块(http:// 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注册后自行申报,并下载相关资料。已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过的单位,只需用账号密码登录填报即可。用人单位在数据提交之后,可上网查询数据申报审核情况,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数据。

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皖人社秘〔2016395号),组织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初步评价、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复核评定等程序进行。

(一)初步评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进行初步评价。

(二)征求意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征求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办等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的意见,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查。

    (三)社会公示。对拟评价为A、B、C级守法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官方网站或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核评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情况对初审意见进行复评,确定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及时上传至书面审查系统。用人单位可以登录查询评价结果,打印守法诚信等级证书。

    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连续三年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为A级的、有一定规模的且申报的当地用人单位中,其中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还应当全面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定义务,在建(新建)工程项目全部接入“安徽省保障农民工工资信息系统”,并通过该系统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管理、使用。按照用人单位申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等步骤,向市择优推荐“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六安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评候选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的有效方式,也是规范企业用工的重要举措。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主动完成申报,确保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严格审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拟推荐对象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检查该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获得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的用人单位,在证书三年有效期届满当年,可参加属地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安徽省“纳税信用绿卡”激励主体,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对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强化结果运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并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需核查的公共信用信息。对信用良好的省、市级诚信示范单位,专项检查以自查为主,可优先申报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就业创业等扶持政策,属建筑类企业分别在全省、全市范围3年内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对信用较好的A级单位,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属建筑类企业1年内在本县行政区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对信用一般的B级单位,实施正常的劳动保障监察,在征求有关拟表彰奖励对象意见时进行重点核查。对信用较差的C级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实施提醒约谈;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的单位,不宜作为拟表彰奖励对象进行推荐,不得享受“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便利服务。

  

联系人:李名章             联系电话:0564-7062102

业务QQ群:254324034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6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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