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将编制的《2024年村级公益劳务岗位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4年1月4日-1月13日),监督举报电话:1231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7356158。地址:金寨县人民政府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2024年村级公益劳务岗位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2024年村级公益劳务岗位
实施地点:各乡镇
实施单位: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负责人:周娟
建设期限:2024年1月~2024年12月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二四年一月
一、目标任务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支持村级公益性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吸纳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居家就业,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探索“以岗代济”模式,实现具备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户有“一个岗位”,积极开发适合脱贫劳动力就业的油茶管护员、新增耕地维护员、光伏电站管护员等村级公益劳务岗位共11711个,实现脱贫户年均增收6000元左右。
二、实施对象
与开发岗位要求相匹配的我县在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三、预算和资金来源
1.投资预算
预算造价6000万元。
2.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资金4200万元;其他资金1800万元。
四、项目实施地点
全县。
五、实施内容及程序
通过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村级公益劳务岗位,安置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但因年龄较大、健康一般、行动不便、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16-65周岁脱贫劳动者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方式就业,与其签订劳务协议,并给予脱贫劳动者500元/人/月的补贴(最终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劳动报酬)。
为保证岗位开发工作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岗位开发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人口参与村级公益性事业发展的通知》(金脱贫组〔2017〕27号)要求,采取“户申请、村审核、乡镇审批”的程序,由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初审后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根据实际需要,本着“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选用的公益劳务承包人,并要求各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各乡镇将人员花名册汇总至县人社局,县人社局根据各乡镇公示名单,与县乡村振兴局核对,确定最终名单。
六、实施期限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七、联农带农
积极开发适合脱贫劳动力就业的油茶管护员,新增耕地维护员,光伏电站管护员等岗位,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吸纳建档立卡脱贫劳动人口居家就业,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稳定脱贫。
八、资产权属及管护责任
属于到户类资产,确权到户。
九、项目业主单位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项目责任人
周娟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12315、0564-7356158,0564-7060270,0654-706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