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将编制的《2024年就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4年1月4日-1月13日),监督举报电话: 1231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7356158。地址:金寨县人民政府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2024年就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2024年就业补助项目
实施地点:各乡镇
实施单位: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负责人:周娟
建设期限:2024年1月~2024年12月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二四年一月
一、目标任务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增加脱贫劳动者收入为核心,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载体,以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为首要任务,优先支持外出就业,优先稳岗就业,优先就地就业,优先兜底帮扶,以脱贫人口就业的稳,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助力。
二、实施对象
县内、县外就业的脱贫劳动者(16-65周岁的我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三、补贴标准
(一)县内就业:对在县内用工实体就业并签订劳动协议的脱贫劳动者给予300元/人/月补贴,并给予用工实体3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县内灵活就业且能提供工作证明的脱贫劳动者给予100元/人/月补贴。
(二)县外就业:对在县外稳定就业的脱贫劳动者给予5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四、预算和资金来源
1.投资预算
预算造价800万元。
2.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资金。
五、项目实施地点
全县。
六、实施程序
(一)申报审核程序。个人(企业)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核→公示→公示后报至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人社局终审→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发放名单。
(二)资金拨付程序。县人社局将乡镇申报的奖补资金拨付至乡镇财政所账户,由各乡镇根据最终发放名单打卡兑现。
七、实施期限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八、具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每月组织乡(镇)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了解脱贫户就业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者积极申报、应补尽补。
(二)严格责任追究。就业脱贫工程是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是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的责任主体,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就业奖补申报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逾期未报、弄虚作假、违规套取冒领奖补资金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九、联农带农
支持脱贫户、监测户县内外就业,促进就业增收。
十、资产权属及管护责任
属于到户类资产,确权到户。
十一、项目业主单位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二、项目责任人
周娟
十三、举报电话
12315、0564-7356158,0564-7060270,0654-706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