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人社〔2024〕63号
各有关乡镇:
我县2022年度招募的黄杰等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根据省人社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安徽省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6号)和《安徽省“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皖人社秘〔2017〕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同意黄杰等12名同志简化程序直接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根据《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皖政办〔2006〕13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和其他人事管理手续。黄杰等12名同志定岗时间自2024年9月1日起计算,请各单位尽快协助被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中共金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金寨县财政局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