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局新闻发布工作的管理,确保新闻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着力提高新闻发布工作质量,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
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局领导指定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本局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全县人社工作或事业发展情况;
(三)重要或突发事件、媒体事件;
(四)媒体、网民关注的涉及本局的社会热点问题;
(五)本局需向社会通报的有关情况;
(六)其他需发布与答复的事项。
三、新闻发布的方式
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方式为主,以其他方式为补充,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
(一)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人社局办公室主持,由人社局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
(二)其他方式
1、以书面问答形式或以人社局名义发表新闻报道。
2、人社局领导同志或人社局新闻发言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表讲话或文章。
3、经人社局主要领导同意,人社局新闻发言人可代表人社局接受记者采访。
如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客观进行新闻发布,并表明部门态度,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正确引导。
四、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局的新闻发布会工作。新闻发布内容涉及有关业务股室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五、新闻发布会纪律
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