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及《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六国土资函[2018]159号)文件要求,为落实我县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经局研究提出以下意见,希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减证便民的重要举措,是扎实开展不动产窗口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和部门都要予以高度重视,主动落实。此项工作由局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专项整治领导组领导,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具体落实,分管不动产领导督查督办。
二、迅速行动,完成任务。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厅、市局要求,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实现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11月底之前实施,不动产税收、交易、登记“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除继承等特殊登记事项外,全部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减证便民。8月30日之前取消收取登记申请材料复印件,若确实需要保留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复印,不再要求群众提供复印件。只收取各项材料原件核查、扫描或拍照上传保存。同时梳理取消法规未做出规定的申请材料,取消房产交易备案单等前置把关材料。
(三)设立登记自助服务区。11月底前,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4个自助服务窗口,方便群众自助查询、申请,打复印材料。
(四)梳理流程,公布清单。认真审慎不动产登记业务分类,梳理业务办理流程,明确分类登记申请材料目录,明确登记办理时限,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和网站公布。
(五)实施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加强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实施登记信息本、异地备份,积极向公安部门申报等级保护,争取年前验收。
(六)全面完成数据整合、汇交。2019年5月底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存量现实登记数据清理、关联挂接、补测补录和整合入库汇交等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农村不动产数据整合汇交工作。逐步提升日常登记和数据接入的质量。
(七)推进登记信息共享。年前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税收、交易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与农业、林业等部门信息共享。
(八)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在实施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时,将水、电、气、房屋维修基金征收纳入延伸服务范围。同时开设银行抵押登记窗口,批量自助申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