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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240464/201801-00022 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内容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 2017-06-20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17-06-20 00:00:00
来源单位: 国土资源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金寨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5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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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寨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5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A类)

2017-06-20 00:00 作者:办公室 来源:国土资源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关于金寨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5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A类)

 

             代表:

你在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为金寨生态农业微小企业发展优先提供土地支持的议案》(第58号),建议县政府“支持微小企业、在用地上倾斜;为种养企业提供优质、连片的适用地;盘活抛荒土地流转给种养殖企业”。在此,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结合脱贫攻坚,国土部门制定了《金寨县国土资源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在项目选址、规划、用地手续办理中,积极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大棚蔬菜、猕猴桃、山核桃、中药材等种植类项目; 支持发展养猪、养鸡、养羊、养牛、水产养殖、特种养殖等养殖类项目;支持发展中药材、茶叶等农产品加工业;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支持大户发展农业生产,流转贫困村和贫困户土地,吸收贫困户就业,促进贫困村增收,带动贫困户脱贫。2016年以来,我局在设施农业用地项目选址、土地流转等方面,主动服务;在用地手续办理上,为用地单位提供便捷服务,不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共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139宗652亩。

二是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结合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县在省国土厅支持下,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31789.28公顷,有效实施了耕地保护;开展全县2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保障县、乡、村发展用地需求。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已通过市评审,待报省政府批准。

三是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闲置抛荒土地等问题,根据单位职责划分,应由县农发委和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我们将你的建议转给他们。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做好微小企业、设施农业项目用地选址、报批工作。对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的,及时办理备案审批手续,对需要报批的永久性建设用地,及时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或增减挂钩指标进行报批。在手续办理中,简化程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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