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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4647/202107-00001 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1-07-05 09:36:23
发布机构: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1-07-05 09:36:23
来源单位: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词: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4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7-05 09:36 来源: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助推学前教育发展》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一直高度重视配套幼儿园建设,近年来,学府春天、蓝城诚园、金悦府、状元府、恒大养生谷、绿城春风里、玉兰花园、四季澜山、学府壹号院、东部新城等新建商住开发小区,相关部门从用地规划、土地出让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管,确保幼儿园的配套建设。具体做法如下:

一、用地规划环节

县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在出具拟出让房地产项目用地设计条件时,提前与县教育主管部门沟通协商,严格按照《居住区设计标准》中幼儿园服务半径及服务人口规模,核定配建幼儿园的班数,经县规委会批准后,出具正式规划设计条件文件,明确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班数。

二、土地出让环节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公开出让时,根据规划设计条件文件,我局将配建幼儿园的有关要求作为土地招拍挂出让文件的重要内容,并明确规定由土地竞得人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并将此作为双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内容加以约定。

三、竣工验收环节

据了解,相关参与竣工验收部门,按照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委会纪要、设计条件要求,对建成项目幼儿园进行规划验收核实,对于未按照要求建设的项目,责令整改到位后方予以竣工验收。

十分感谢您对幼儿教育事业的关注。今后,我局将严格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我县新建商住小区幼儿园严格按标准配建到位。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64-7356813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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