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政秘〔2021〕17号),收回金寨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位于金寨经济开发区江叶路以东、南三路以北的金国用(2014)第306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编号为JZZB-GT-2015-67号),面积100000平方米,原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金国用(2014)第3063号。
特此公告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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