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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4647/202411-00009 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告,发展规划
内容分类: 其他权力结果 发文日期: 2024-11-13 15:00:44
发布机构: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4-11-13 15:00:44
来源单位: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收回龚岭小学4055.4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文  号: 词:

收回龚岭小学4055.4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2024-11-13 15:00 来源: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政秘〔2024〕160号),收回江店镇政府(原江店镇第二小学)4055.4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该收回地块所在宗地位于金寨县梅山镇江店社区(原江店镇龚岭村),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国用(2001)字第0259号宗地,原证载面积5588.67平方米,本次收回该宗地其中的4055.4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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