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因项目建设需要,临时使用金寨县流波䃥镇张冲村、流波村、官田村和黄畈村土地84.8358公顷,用作材料加工区、施工生产区、临时道路、弃土(渣)场和表土堆放区等,现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已到。金寨县流波䃥镇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对上述临时用地进行了土地复垦,现土地复垦工程已全部完工。2024年11月15日,流波䃥镇人民政府向我局申请临时用地复垦验收,2024年11月18日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并组织有关专家和流波䃥镇、4个村委会及部分村民代表进行现场踏勘查验,召开验收会议,形成验收意见,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从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18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若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拥民,0564-7356851
联系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江环北路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