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4〕39号,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于2024年7月28日印发。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县林业部门共颁发林权证135552本,420335宗地,只建立了林权登记信息库,没有空间属性数据。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受理一宗,调查一宗,补录一宗,办理一宗,工作效率低,办证耗时长,容易发生登记信息和宗地界址错、漏、重等问题。为完善林权空间属性数据,完成林权存量登记数据整合,建立林权登记数据库,实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随申可办,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005号)要求,结合金寨县林权登记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起草制定过程
围绕部署的探索保持原林权登记连续稳定的具体举措,探索集中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的路径方法,探索以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林权地籍调查方法,探索规范高效办理林权登记的工作流程,探索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有效机制五项试点任务,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经讨论决定重点在集中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的路径方法,以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林权地籍调查方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有效机制三个方面开展探索,兼顾其他两项试点。确定先行在全军乡、铁冲乡、长岭乡、沙河乡等四个乡镇开展试点,之后在全县逐步推动。并制定了《金寨县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6月18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省市相关专家,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原则予以同意。我们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县政府批准于2024年7月28日印发,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作原则和目标
试点中,一是坚持尊重历史原则。依法颁发的原林权证书继续有效,不得将原林权登记成果推倒重来,最大化利用原有林权登记成果,保持林权登记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依法依规登记贯穿试点全过程,既尊重历史,又于法有据,保护林农和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大胆探索,研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办法,打通登记“堵点”,解决登记“难点”,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四是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保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数据共享、业务联通、就近登记举措,突出便民、利民、惠民。
通过试点探索,创新林权地籍调查方式,完善缺失的林权空间属性数据,建立产权清晰、数据准确、属性完整的图、属、档一体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集中开展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处理流程,解决林权登记“痛点”“堵点”问题。实现林地承包合同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林权合同管理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做到林权登记连续稳定、规范高效办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有效途径。
四、主要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收集相关资料,编制项目技术设计书。对收集的地籍区、地籍子区、林权登记成果及档案资料、林地资源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等成果等资料,运用技术手段对林权登记数据进行清洗,与相关数据进行套合比对分析,摸清问题底数,分村组建立问题清单。根据试点任务,结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建库标准和整合汇交要求,编制《金寨县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项目技术设计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用于指导试点工作全过程。
(二)制作工作底图,开展林权地籍调查。结合激光点云数据、分辨率优于0.5米正射影像、格网间距优于2米的数字高程模型,生成试点乡镇实景三维影像。叠加地籍区、地籍子区、集体土地所有权、“三区三线”、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大比例尺地形图,形成林权地籍调查实景三维工作底图。以村民组为单位,采取以室内图上指界为主、外业调查核实为辅的调查方式,依托原林权登记档案资料,以宗地为单元,利用实景三维工作底图,勾绘宗地界址点线,实现落宗上图;对室内无法指认的,工作人员与权利人和其他指界人现场调查核实,确认界址落宗上图。同时,补充调查缺失信息,纠正错误内容。对存在权属争议宗地,由工作专班调处。经调处仍未解决的,按照争议宗地处理,划清争议区域,签订争议原由书。公示林权地籍调查成果,填制地籍调查表,经权利人和四邻签字确认,形成林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
(三)完善合同管理,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县林业局建立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台账管理制度,指导签订《集体林地流转合同》。县自然资源局对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增加林地经营权登记功能。县林业局利用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做到集体林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信息标准化电子化。通过县数据资源局数据平台或接口方式,互通共享林权承包合同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林权登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
(四)档案入库关联,建立林权登记数据库。试点工作中形成的纸质材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要求,将纸质材料分宗整理扫描,装订成册,入库上架。将生成的电子材料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与登记业务对应挂接关联,实现林权登记档案信息查询应用。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标准,对林权地籍调查形成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档案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转化、关联,建立空间属性中间数据库,经质检合格后,整合到不动产登记系统,形成图、属、档一体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满足登记业务办理需要。
同时,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将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贯穿试点工作始终,通过对登记信息错误、界址界线错误、权属交叉、地类重叠、登记未发证等问题的处理,探索出成功做法,形成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
试点工作分为准备工作、组织实施、总结成果三个阶段,时间从2024年6月开始至2025年6月底结束。其中2024年6月至9月为准备工作阶段,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5月至6月为总结成果阶段。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及试点乡镇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金寨县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抽调人员组成专班,集中办公,具体负责试点工作。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试点工作,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做好宣传培训。县、乡、村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标语和微信等新媒体,利用工作会、群众会,加大林权登记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正面引导,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积极参与林权登记试点工作。
(三)强化协调配合。林权登记试点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强,质量要求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县直相关部门和试点乡镇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深入研究,主动作为,按时高效完成试点任务。
(四)严格督查通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和试点乡镇确定专人,全程参与林权登记试点工作,严格监督审核把关。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进行通报。
解读单位: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郑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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