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号: 113414260032404647/202503-00094 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发展规划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5-03-29 16:43:08
发布机构: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5-03-29 16:43:08
来源单位: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什么是“大棚房”问题?
文  号: 词:

什么是“大棚房”问题?

2025-03-29 16:43 来源: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大棚房”,就是以设施农业或农业园区为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用于建设非农设施,或从事非农经营的行为

“大棚房”包括三类:

第一类问题 。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业设施,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性质和备案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

第二类问题。 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第三类问题。 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主要包括: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整改标准的。

目前重点是严查用于居住、餐饮、娱乐等商业经营,用于文创、旅游、研学等非农业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