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等有关要求,结合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计划结构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6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883.41公顷。
(二)商服和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结构。商服用地40.4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58%;工矿仓储用地438.2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9.61%。
(三)居住用地供应计划结构。住宅用地2.33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0.26%。
(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供应计划结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5.2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39%;交通运输用地337.1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8.16%。
三、供地时序
年度供地计划本着适度控制总量的原则,同时结合各地块相应项目开工进程,坚持有保有压,分批次供应。重点保障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第一季度供应135公顷,占总量的15.28%;第二季度供应300公顷,占总量的33.96%;第三季度供应265公顷,占总量的30.00%;第四季度供应183.41公顷,占总量的20.76%。
四、供地方式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全部以出让方式供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安置房用地及特殊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在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计划以出让方式供给的土地面积为470.39公顷,占总供应面积的53.25%;以划拨方式供给的土地面积为413.02公顷,占总供应面积的46.75%。
五、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由县政府主导,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发改、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土地供应工作机制,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土地供应计划顺利落实。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供应土地,不得随意调整计划指标和供应结构。建立土地供应动态监测机制,对土地供应从前期准备、公告发布、合同签订及后续开发建设全程跟踪,确保土地供应计划按时序完成。
附件:1.2026年度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结构表
2.2026年度金寨县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件1
2026年度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结构表
|
序号 |
类 型 |
面积(公顷) |
占比(%) |
|
1 |
商服 |
40.43 |
4.58 |
|
2 |
工矿仓储 |
438.25 |
49.61 |
|
3 |
住宅 |
2.33 |
0.26 |
|
4 |
交通运输 |
337.12 |
38.16 |
|
5 |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 |
65.28 |
7.39 |
|
合 计 |
88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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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6年度金寨县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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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名称 |
位置 |
面积 (公顷) |
用途 |
项目类型 |
计划供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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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山镇人民政府(原计生服务所) |
青山镇青山街道 |
0.11 |
住宅用地 |
新建 |
第2季度 |
|
2 |
果子园村居民点项目 |
果子园乡果子园村 |
0.22 |
住宅用地 |
新建 |
第2季度 |
|
3 |
宏浩科技 |
开发区金岭路以西 |
2.00 |
住宅用地 |
新建 |
第3季度 |
|
合 计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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