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安徽省财政监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39号)等要求,我局开展了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组织实施,于2017年8月9日至2018年4月8日,对县农发委、县交通局、县扶贫移民局3家机关单位和金寨县当代会计服务有限公司、金寨县众志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金寨县东翔会计服务有限公司3家代理记账机构共计6个单位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前按规定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了查前公示。重点检查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等。
二、检查结果
在2017年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我局严格遵守《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从检查情况看,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规范和会计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大部分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逐步规范,内部控制有效,会计报表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预算执行不严格,往来款项未清理等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1、扶贫移民局2016年付乡镇光伏支架项目款57398.00元,直接冲减其他收入,记入“其他收入—项目资金收入”的借方。
2、扶贫移民局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账务处理不规范,增设“银行存款—预算资金存款(001户)”科目,核算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并且往来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混淆,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不明晰,增加预算单位与财政科室、国库支付中心对账的难度。
(二)预算执行不严格
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未严格执行预算,个别费用支出不符合《预算法实施条例》第38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等的规定。如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和预算金额差额较大,预算3万元,实际支出29.36万元。
(三)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处理,虚增资产和负债。不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八章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应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的规定。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县扶贫移民局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7330.82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5020.98万元,多为3年前发生额,其中:2016年年初,原库区移民条例资金并入其他应收款2879.40万元、其他应付款2912.85万元。
县交通运输局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232.92万元,其中:历年挂账金额766万元;其他应付款1036.89万元。
(四)金寨县当代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未实质性开展会计代理记账业务。
四、初步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被查单位违法违规的情节,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县扶贫移民局和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2、对金寨县当代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因未实质性开展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又未履行报备手续。我们将依据财政部令《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会同相关科室依法处理。
今后,我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工作,完善检查方法,丰富检查内容,严格处理处罚并不断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依法惩处会计违规和造假行为,有效维护会计审计市场秩序。
金寨县财政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