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预〔2022〕222号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预算部门、单位:
2023年预算编制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0号)精神,打破“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对工资福利等工资性支出打足打满,“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部门项目支出编实编准,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到位率。
二、健全支出预算排序机制。各预算部门、单位要深入分析近年来预算执行情况,结合本单位财务支出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顺序,做到该保必保、应省尽省、保障有序、精准高效。2023年预算原则上按以下顺序安排:“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确定的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事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预算部门、单位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同步编制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做到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对部门新增项目和支出政策,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论证,没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论证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
四、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编制。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征缴管理规定,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征收的非税收入要及时上缴县财政,严禁截留、挪用、坐支。县财政统筹的非税收入,主要用于自收自支(差额补助)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非税征收成本支出,各预算部门、单位通过非税收入的安排项目支出,严格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编制要求,设立项目绩效目标,开展项目评审论证。
五、明确预算编制时间要求。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预算部门、单位编制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报送“一上”数据。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财政局审核汇总全县部门预算数据,报县政府批准后,向部门下达“一下”预算控制数;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本单位部门预算草案,提交本部门党组(党委)审议后,向县财政局报送“二上”预算草案及预算编制说明、基础资料、电子数据等。11月1日至11月30日,县财政局汇总全县预算报县政府及县人大财经委初审。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财政局汇总全县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政府预算,起草2023年全县预算草案,并提交县委县政府审议,经县人代会批准后,正式下达“二下”预算批复。
金寨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