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提前下达市场监督管理补助经费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
其他资金 | 3.00 | ||||||||
年度 目标 |
开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重大执法办案任务,提高执法办案保障能力,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执法办案数量 | ≥100件 | ||||||
质量指标 | 执法办案程序的规范性 | 规范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执法案件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内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3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提高执法办案保障能力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的持续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执法人员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药品安全监管无重大责任事故,开展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加强药品使用单位(含县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严格疫苗安全监管,检查覆盖率100%;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达到指标要求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药械飞行检查” | ≥4次 | ||||||
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家次 | ≥20家 |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家次 | ≥10家 | ||||||||
质量指标 | 公众用药用械 | 100%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2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 成效显著 | ||||||
社会效益指标 | 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 影响程度较高 | |||||||
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水平 | 影响程度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持续提高 | 影响程度较高 | |||||||
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持续提高 | 影响程度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行政相对人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食品安全快检室运转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1)推动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在县乡建立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2)推动解决乡镇、社区食品安全问题,在乡镇和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3)以所建检测室、以农贸市场建快检室,建立食品安全日常检测网,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4)加强对检验设备更新维护、配备检验检测专业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数量指标:13个所检验室每天(正常工作日)至少完成10组,10个农贸市场快检室每天(含双休日)至少完成15组,按时上传数据。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贸市场快检室每天(含双休日)至少完成15组抽检 | ≥15组 | ||||||
检验室每天(正常工作日)至少完成 10组抽检 | ≥10组 | ||||||||
质量指标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覆盖率 | ≥95%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0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 | 逐步提高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 | 逐步提高 | |||||||
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 | 0次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食品检验检测能力 | 逐步提高 | |||||||
对推动地方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促进或影响程度 | 促进或影响程度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辖区内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食品实验室运行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1)加强检测人员培训,通过专家指导提高食品检测的技术能力。(2)通过设备更新、技术培训,为充分发挥作用打好基础。(3)加强对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的管理。(4)以科学的态度、精湛的技术出具公正、精准的数据和结果,为全县的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监督抽检食品、农产品组数 | ≥200组 | ||||||
委托抽检组数 | ≥100组 | ||||||||
质量指标 | 检定任务完成率 | 100%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0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全县食品安全;助力经济增长 | 逐步提高 | ||||||
社会效益指标 | 检验报告及时性 | 收到检测样品后,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及时出具报告检测报告 | |||||||
食品安全环境 | 逐步优化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食品安全检验能力 | 逐步提升 | |||||||
对食品经营、生产企业持续促进影响力 | 影响程度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质量技术监管事务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9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9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一、质量认证:1、突出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质量发展,全力推动我县质量水平快速提升、支柱产业全面升级。2、力争基本实现质量治理机制进一步科学,质量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成效进一步凸显,质量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进一步加强。数量指标:“四上”企业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地方标准立项3个,引导10家企业设立标准总监岗位。二、特种设备监察、1、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无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事故发生;2、确保特殊时段、特殊时节特种设备运行安全;3、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切实抓好电梯安静;4、新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签订率100%。三、计量强检、(1)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2)有效衔接、有力推动、有效开展。(3)全面提升计量强检覆盖率。数量指标:强检检验率达100%。四、检测设备维护、保障机构稳定运转、发挥职能的改善或提升程度。五、计量检定、统一盘值,确保计量器具准确一致;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计量保证,对全国计量实行国家监督。依照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强检检验率 | 100% | ||||||
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事故发生数 | 0次 | ||||||||
强检器械件数 | ≥100件 | ||||||||
质量指标 | 新增特种设备年度检验率 | 100% | |||||||
与新增重要特种设备(含电梯)使用单位签订安全使用责任状,签状率 | 100% | ||||||||
检测设备维护效果 | 达到预期效果 | ||||||||
特种设备监督抽查程序的规范性 |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 | ||||||||
强检质量达到要求 | 达到强检要求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9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对延长设备生命周期、降低故障率的影响程度 | 程度明显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贡献性 | 计量强检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贸易公平、促进诚信经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 |||||||
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数量 | 0起 | ||||||||
保障机构稳定运转、发挥职能的改善或提升程度 | 程度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特种设备安全性 | 程度较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计量强检工作发展 | 履行岗位职责,推动我县计量强检事业发展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5% | ||||||
被抽查单位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市场监管及执法办案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8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8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1)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服务壮大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2)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营造规范诚信的经营环境。(3)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4)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力保障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数量指标:完成行政处罚案件200件,结案率100%。完成罚没收入预算250万元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专项执法行动次数 | ≥10次 | ||||||
完成行政处罚案件 | ≥200件 | ||||||||
执法人员培训人次 | ≥200人次 | ||||||||
质量指标 | 投诉举报问题处置率 | 100% | |||||||
案件办结率 | 100% | ||||||||
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性 |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2023年12月底前 | |||||||
处置投诉举报问题的及时性 | 按规定及时处置 |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2023年12月底前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8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净化市场交易环境,提升服务能力 | 进一步提升 | |||||||
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 有效保护 | ||||||||
对打击假冒伪劣、有效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 明显提升 | |||||||
对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市场监督管理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抽检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抽检项目:对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及时发现和控制产品安全危害和风险,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产品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数量指标:1、完成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2、完成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3、完成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完成省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5、完成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6、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即抽检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率10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100%,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完成率100%,抽检信息向社会发布率100%。7、食品安全监管无重大责任事故。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 按文件执行 | ||||||
完成县级食用农产品、食品监督抽检任务 | 按文件执行 | ||||||||
完成省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 按文件执行 | ||||||||
质量指标 | 抽检信息公开率 | 100% | |||||||
抽检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率 | 100% | ||||||||
食品抽检完成率 | 100%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抽检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 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4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 | 逐步提高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排查风险,消除隐患的影响 | 影响程度较高 | |||||||
食品安全监管无重大责任事故 | 0件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持续促进或改善程度 | 促进或改善程度较高 | |||||||
信息公开 | 严格按规定进行抽检结果信息的及时且准确的公开,以扩大食品抽检的影响,助力食品抽检工作持续实施 | ||||||||
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 | 逐步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食品、药品、产品抽检满意度 | ≥95% | ||||||
被抽检企业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一、消费维权:优化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二、行政许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及公民的权益;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成“小个专”党建指导站 | 13个 | ||||||
企业信息公示抽查率 | ≥3%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评审和审查程序的规范性 |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4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助企融资:股权质押 | ≥50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宣传普及行政许可知识,提高公众知识素养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对履行部门职责,依法行政,发证等职能工作正常开展的促进或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的促进或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劳务派遣岗位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17.72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7.72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完成食品安全检验室和快检室检验,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性支持。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验室每天(正常工作日)至少完成10组抽检 | ≥10组 | ||||||
农贸市场快检室每天(含双休日)至少完成15组抽检 | ≥15组 | ||||||||
快检人员数量 | ≥18人 | ||||||||
质量指标 | 提供的检验结果符合标准 | 符合标准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按时按质完成日常快检室抽检工作 | 按时按质完成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17.7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 | 逐步提高 | ||||||
社会效益指标 | 畅通检验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程度 | 程度较高 | |||||||
构筑食品安全“ 防火墙”,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有效改善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食用农产品安全系数 | 显著提升 | |||||||
更好地发挥民生快检室作用程度 | 程度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食品实验室大型设备保养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8.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维护正常运行,确保设备安全有效,提高检验水平,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养设备数量 | ≥13件 | ||||||
设备保养验收合格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大型设备维护保养质量要求 | 维保质量达到要求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28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维护保养效果 | 维护正常运行,确保设备安全有效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提高检验装备水平,降低检测成本影响程度 | 程度较高 | |||||||
对促进我县食品检验能力的提升 | 程度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维保,提升设备使用寿命,节约财政资金 | 程度较高 | |||||||
大型设备的可持续使用性 | 通过维护保养,确保大型设备长期有效使用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省珠宝玉石监督检验中心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加强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促进我县玉石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送检玉石珠宝样品数量 | ≥10件 | ||||||
送检样品检验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抽检流程合规性 | 严格按照抽检流程操作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我县珠宝玉石产业发展 | 程度明显 | ||||||
珠宝玉石检验工作完成情况 | 年度内按时按质完成 | ||||||||
社会效益指标 | 开展珠宝玉石检测积极意义 | 加强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促进我县玉石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珠宝玉石产业发展情况 | 良性竞争,健康发展 | |||||||
检验能力提升 | 通过珠宝玉石检验,提高业务能力,提升检验水平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管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盐业管理宣传次数 | ≥4次 | ||||||
违法线索调查取证办理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 制度 | |||||||
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性 |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食盐类案件办结情况 | 12月底前完成 |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食盐市场经济性 | 确保食盐价格平稳合理 | ||||||
社会效益指标 | 消费者受保护情况 |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
对打击假冒伪劣、有效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食盐市场发展情况 | 通过严格监督执法,确保食盐市场稳定发展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数量指标:完成专利授权260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65件,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培育企业贯标2家,培育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家,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贷款0.4亿元。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专利授权 | ≥260件 | ||||||
知识产权宣传次数 | ≥4次 | ||||||||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 ≥6.65件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开展知识产权奖励评审认定符合奖励条件的规范性 |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知识产权相关奖补政策兑现 | 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 ≥400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培育高质量企业 | 影响程度较高 | |||||||
对鼓励和引导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推动地区形成特色产业的促进或影响程度产业影响 | 影响程度较高 | |||||||
对引导促进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全县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价格监督检查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数量指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和价格合理专项整治行动,全年不少于3次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和价格合理专项整治行动 | ≥3次 | ||||||
开展价格法宣传次数 | ≥4次 | ||||||||
质量指标 | 受理、查询、处理价格举报、投诉办结率 | 100%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时效指标 | 受理、查询、处理价格举报、投诉完成情况 | 12月底前完成 |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价格市场 | 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 | ||||||
社会效益指标 | 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率 | 逐年下降 | |||||||
对打击哄抬物价、有效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指导企业和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和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价格监督管理执法能力水平 | 影响程度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价格监督管理满意度 | ≥95% | ||||||
监管对象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商标保护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新申报注册商标60件,完成商标侵权案件10件,积极推进县内企业规范使用“长寿金家寨”商标品牌,引导65家食品、保健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上规范使用“中国长寿之乡”“长寿之乡养心金寨”等公用区域品牌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申报注册商标 | ≥60件 | ||||||
完成商标侵权案件 | ≥10件 | ||||||||
质量指标 | 商标侵权案件办结率 | 100%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商标类奖补政策兑现情况 | 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商标品牌推广情况 | 积极推进县内企业规范使用“长寿金家寨”商标品牌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激励企业创商标名牌,发展品牌经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县商标战略发展工作推进情况 | 影响程度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引导企业构建自主知识产权体系,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护航安徽品牌做大做强的持续促进或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县商标战略发展 | 引导65家食品、保健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上规范使用“中国长寿之乡”“长寿之乡养心金寨”等公用区域品牌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参评商标奖励企业对项目的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证照资料购置费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7]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及信息化建设需求,规范化管控,降低网络及软硬件设备维护成本,提高数据保密性和运行效率。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增市场主体户数(户) | ≥1000户 | ||||||
新增食品药品经营户数(户) | ≥2000户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县市场主体发展 | 影响程度较高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发展市场主体, 促进金寨经济发展 | 逐步提高 | ||||||
社会效益指标 | 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 逐步提高 | |||||||
对履行部门职责,依法行政,发放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职能工作正常开展的促进或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提升单位形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 影响程度较高 | |||||||
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的促进或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申请行政许可个体工商户、企业满意度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