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公众参与情况 |
合法性审查情况 |
集体讨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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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金寨县“链式微循环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23年7月3日—2023年8月2日,通过县政府网广泛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部门及群众反馈意见2条。 |
经审核,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金寨县“链式微循环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容合法。 |
县财政局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金寨县“链式微循环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