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和组织体系,深化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基金等金融工具联动,形成“政银保担基”紧密合作、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本链政策链多链协同的农村金融服务新机制,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投入“三农”领域,推进金寨县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皖财金〔2020〕1177号)、《安徽省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皖政办秘〔2021〕38号)精神,按照《安徽省“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皖财金〔2022〕106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金寨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起草了《金寨县“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经过多方交流、多次研讨,严格法规审核,向社会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以正式文件印发。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金融产品更加丰富,涉农主体金融素养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供给基本满足农户需求,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担保、期货、基金等支持作用有效发挥;金融资本与“三农”产业、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深度耦合,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显著增强。
四、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实现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的问题,明确六个方面具体实施行动等方面内容。
五、保障措施
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和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单位,及时跟踪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开展调度通报,县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任务落实,确保试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见效。
六、下一步计划
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工作统筹和推进力度。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牵头制定试点实施方案,负责政策需求集成、制度设计和相关资金保障等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负责研究政策举措、参与制度设计、落实推进试点及实施情况反馈等工作。金融监管部门参与政策研究、制度设计、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业务指导监督和经营条件管理。各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管,负责协保员业务培训。各乡镇、村履行属地责任,协同组织并发挥协助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