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348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开展金寨县古碑镇五堂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槐树湾乡前岭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流波䃥镇老屋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油坊店乡大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43.13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工程治理,有效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2023年4月至6月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返还”项目。
(1)项目概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土地整治支出及其他相关支出。
(2)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返还2023年4月至6月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875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治管理等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628.84万元(含上年结转628.84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等工作的开展,增加耕地面积,促进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3.“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1)项目概述。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解决金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立项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12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1491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根据县域特色资源禀赋、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基础、地方文化传统和战略区位,明确未来空间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编制全县及23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66.66万元(含上年结转466.66万元)。
(7)绩效目标。全面提升金寨县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切实促进金寨县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4.“田长制专项工作”项目。
(1)项目概述。开展23个乡镇“田长制”暨耕地保护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工作。
(2)立项依据。《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六发〔2021〕26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深入推进23个乡镇“田长制”,严格规划管控,遏制耕地“非农化”,管控耕地“非粮化”,乱占耕地建房零新增。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0万元。
(7)绩效目标。实现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5.“地质灾害网格管理维护及地灾防治”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开展地灾防治工作。
(2)立项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实施主体。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开展地灾防治工作,请专业人员进行地灾排查、演练、培训,开展防灾物品采购、地灾防治值班执勤,应急抢险救灾等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提高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改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