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委:
你单位《关于对县卫健委固定资产处置的请示》(金卫办〔2023〕78号)经县政府批示转交我局。县财政局按资产处置规定对县人民医院、花石乡卫生院移交公务车辆完成报废处置工作(详见附件)。请你单位收到此函复后,督促县人民医院、花石乡卫生院及时进行资产核销,确保账账、账卡、账实一致。
金寨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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