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会计监督检查 |
会计监督检查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在金寨县范围内注册审批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相结合 |
县级财政部门 |
1.《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3.《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九条 4.《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第十六条 |
2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
在金寨境内开展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相结合 |
县级财政部门 |
1.《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
3 |
融资性担保机构现场检查 |
机构管理情况 |
本县融资担保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部门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 2.《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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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情况 |
本县融资担保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部门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 2.《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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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和投资业务情况 |
本县融资担保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部门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 2.《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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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 |
本县融资担保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部门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 2.《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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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及档案等基础管理情况 |
本县融资担保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部门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 2.《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
4 |
典当行经营行为检查 |
无证经营行为 |
有照无证企业、无证无照经营典当业务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地方金融监管局 |
1.《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五十八条 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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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借贷款经营业务的检查 |
本县典当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地方金融监管局 |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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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经营业务的检查 |
本县典当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地方金融监管局 |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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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对外投资行为的检查 |
本县典当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地方金融监管局 |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二十八条、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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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委托派驻情况的检查 |
本县典当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地方金融监管局 |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三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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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收当业务的检查 |
本县典当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地方金融监管局 |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二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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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绝当物处理业务的检查 |
本县典当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地方金融监管局 |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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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资本缴付和股东待遇的检查 |
本县典当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地方金融监管局 |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