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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7042/202410-00008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内容分类: 监督保障 发文日期: 2024-10-22 17:21:39
发布机构: 金寨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10-22 17:21:39
来源单位: 金寨县财政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财政局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文  号: 词:

金寨县财政局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2024-10-22 17:21 来源:金寨县财政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财监〔2024〕408号)要求,金寨县财政局自2024年7月起,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监督检查股、会计股及相关股室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检查小组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金寨县莲花学校、南溪中学和金寨县职业技术学校等4家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专项检查,对11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

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面,重点关注政府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小金库”防治工作等。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我局成立检查组,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重点从机构备案、设立条件、制度建设、业务开展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经核实,我县抽取11家代理记账机构有2家处于注销状态,对其余9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检查。

县财政局遵照财会监督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检前公示、送达检查通知书、开展监督检查、送达征求意见书、编制检查报告、落实整改、检查档案整理等流程,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显示,各单位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然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仍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过紧日子”政策执行不严、合同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与处理不及时、内部控制执行不力、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代理记账机构方面,则存在备案信息未及时更新;制度不健全、账簿未按年打印装订和会计资料移交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县财政局已向被检查单位下达处理决定,并要求立即整改。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了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提升了相关单位的内控管理水平,促进了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410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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