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吴家店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强化预算部门绩效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受金寨县财政局委托,合肥中徽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评价小组,于2024年6-7月开展了金寨县吴家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运行基本情况
吴家店镇位于金寨县西南边陲,东与“华东地区最后一片原始森林”天堂寨5A景区接壤,南与湖北省罗田县胜利镇为邻,西连罗田县九资河镇,北接斑竹园镇、果子园乡。全镇总面积216.4平方公里,其中山场1.6万公顷,耕地1425公顷,辖13个村,148个村民组,2.9万人。是六安市50个重点建制镇之一、全县四个重点建设乡镇之一、安徽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省级生态乡镇。
金寨县吴家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吴家店镇)内设 党政办公室、组织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综治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计生办、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执法大队、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 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等13个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吴家店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及各项服务事业。2023年,全镇生产总值6.75亿元,同比增长2.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2亿元,同比增长4.8%。
(二)年度部门预决算情况
2023年度吴家店镇年初部门预算安排2328.42万元,2023年度吴家店镇年度决算初步核算为8304.27万元
二、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吴家店镇政府财政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提高预决算管理的规范性。预算编制要参照往年收支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变化等增减变动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要提升资产管理的效益性。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按要求定期进行国有资产核查,并编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进一步明确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机关事务管理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全方位构建资产管理监督合力,压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及时调整系统信息,做到账实相符,杜绝超标准配置和闲置浪费,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要加强财政保障水平。加大对压缩运行成本的力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推进民生改善,逐步增加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的支出比重,保障社会事业发展。
四要提高财政职能作用。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产业,进一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优化吴家店镇营商环境,全力以赴推动乡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评价组织情况
(一)评价组织
本次评价工作受金寨县财政局委托,合肥中徽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实施,根据工作任务量,配备4名人员,其中:执业注册类1名、中级职称1名、初级职称2名。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评价实施和综合分析、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
(二)评价方案及指标的制定
根据评价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吴家店镇情况制定具体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并经与被评价单位沟通确认。
(三)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结合实际选择确定。本次评价实施了查阅资料、计算、分析性复核、实地察看、盘点、满意度调查等程序,重点是对政府财政综合管理情况,财政保障水平情况,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能力,重点税源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可持续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质量控制和评价报告提交
质量控制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组织评价人员学习政策法规和评价方案,统一评价原则和口径;现场评价由项目主评人负责控制评价工作质量,评价小组按事务所质量控制要求提供评价报告及附表和相关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复核,根据复核结果修改报告及附表,出具报告初稿,根据被评价单位、县财政局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并出具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