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和发展政策;承担行政、事业、政法、人民团体、群团等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人员经费资金和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提出有关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及定额的建议,拟订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督查评估工作。承担“三公”经费统计上报工作;指导联系部门做好预决算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余维俊
股室人员:詹亚君 张鹏煜
联系电话:0564—7359020、7359021
电子信箱:1023006238@qq.com
办公地点: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财政局办公楼3楼307室、306室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