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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7042/202504-00012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内容分类: 监督保障 发文日期: 2025-04-28 09:48:51
发布机构: 金寨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4-28 09:48:51
来源单位: 金寨县财政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征集金寨县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文  号: 词:

关于征集金寨县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4-28 09:48 来源:金寨县财政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县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违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二)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问题。

(三)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问题。

(四)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的问题。

三、线索反映方式

(一)来信反映。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金寨县司法局(邮编:237300;电话:0564-7359096)。

(二)邮箱反映。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发送至电子邮箱230865449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明确的四类涉企突出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二)反映问题线索时应注明问题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执法类型、问题内容、有效联系方式、是否需要保密个人信息等,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予以保障。

(三)线索举报人应如实、客观、准确地反映问题,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不虚构、夸大事实或捏造事实、不诬陷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金寨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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