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7042/202508-00003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内容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文日期: 2025-08-04 08:17:29
发布机构: 金寨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8-04 08:17:29
来源单位: 金寨县财政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表
文  号: 词:

金寨县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表

2025-08-04 08:17 来源:金寨县财政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序号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及文号 清理情况及理由
1 县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金寨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7〕141号) 废止。理由:因政策调整,后续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2 县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金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 63号 废止。理由:因政策调整,后续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3 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金寨县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制度》和《金寨县家庭农场简易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17〕93号) 废止。理由:1.原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来制定印发的,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因此该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相适应,该法于2017年12月27日修订,修订后的版本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3.从2021年开始,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财政部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会〔2021〕37号),不需要单独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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