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05年,全国启动了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2019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示精神,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以及省、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并相继出台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农经[2019]1645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29号);
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137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示精神,切实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认真拟定了《金寨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局属各单位以及县发改委、财政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发布方案。
四、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县基本建立“统筹督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五、主要任务
1、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养机制。县政府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由县长担任县级总路长,设立县级路长办公室;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投资挂钩,明确县直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
2、强化监管督导,形成管养合力。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依据有关农村公路政策,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公路管理机制,形成网格化路长监管体系,确保“路长制”机制运转高效,发挥作用;县财政局、交通局负责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县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扶贫局、公安局、文旅局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引导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3、乡村履职尽责,开展管养工作。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乡道、村道公路管理养护职责,由乡镇长担任乡级总路长,设立乡镇路长办公室,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组织好乡道的日常养护,指导监督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村级路长,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公路养护公益岗、“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村)规民约。
4、拓宽资金渠道,强化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逐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确保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按规定用好相关政策,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确保从2022年起,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普通公路养护部分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
5、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公路大中修等养护工程向社会开放,依法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养护作业单位。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推行零星小修与日常保养划片区捆绑招标。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农村公路,可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
6、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县交通、公安、应急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制定专项方案,尽快补充完善。县公安机关要持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7、强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县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建立适合县情实际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按“县统筹、乡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建立健全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一定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养护监督工作等。
8、开展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创新驱动”原则,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强化公路养护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质量监管,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降低运营养护成本;积极构建农村公路沿线和谐生态,加强公路两侧造林绿化和原生植被保护。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全面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将交通之美融入农村整体环境美当中。加强智能化、信息化技术运用,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养护水平。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加强统筹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深化改革落地见效。支持全县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县”建设。县交通运输局要做好具体改革举措推进,牵头改革任务统筹协调,在抓好本部门改革的同时,要加大对地方改革的指导。
2、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点监督考核责任落实、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养护工程资金分配等方面。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给予奖励或增量补助;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助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作用,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中的作用。
3、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改革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改革时间节点,细化政策措施,注重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解读人: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吕绍瑚
联系地址:金寨县交通运输局707室
联系电话:0564-706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