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寨县公交车市场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交管站、股室,各公交企业:
现将《金寨县公交车市场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8年5月28日
抄送:县交通运输局、六安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
金寨县公交车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关系城市和谐健康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展现城市文明创建的流动窗口,更是城乡居民绿色出行、安全出行的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发生几起较有影响的公交运营安全事故和服务质量投诉,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我县城市公交运营环境,确保城市公交安全、便捷、有序,根据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交通运输局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金人常﹝2018﹞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8﹞184号)、《安徽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及各级有关城市公交政策及文件精神,加强城市公交客运安全管理,规范城市公交客运市场秩序,提高公交司乘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保障群众乘车安全、方便,进一步提升城市公交的“流动窗口”形象。
二、组织机构
县运管所成立公交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胡先武。副组长:程泽永、郑相权、张勇。成员:李勇、李东兵、许晓东、李运乾、许远胜、胡波、徐家麒、胡启云、李金祥以及黄林交管站、稽查队全体执法人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张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正常开展,黄林站和稽查队全力抓,李东兵和李勇为直接责任人。
三、整治对象
全县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及运营车辆。
四、整治内容
1、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运营安全专项培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执行情况。
2、服务质量方面:加强司乘人员教育培训,规范服务标准,健全服务设施,强化管理调度,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公交车定点停靠、准点发车,服务优质。
3、健全机制方面: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车辆检验制度,杜绝违法违规车辆及带“病”车辆上路营运。
五、整治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1.成立组织,召开会议,发文动员;
2.宣传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对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将文件要求宣贯车头、人头。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中旬—7月上旬)。
公交企业对公交车辆、场站、运营服务、司乘人员进行全面彻底的事故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8月中旬)。
组织相关部门对公交、出租企业运营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违法违规公交车辆进行从重从严整治。
(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代表开展监督,深入场站进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
(五)总结巩固阶段(8月下旬—9月)。
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实施长效机制,总结整治工作,查漏补缺,及时整改。
六、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识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整治活动有序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结合。结合我县全国文明县城建设要求,突出城市公交运营安全整治,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督促公交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运营管理制度,重点查处公交车在运营过程中发班不准时、到站不停靠不报站、驾驶员服务不规范不文明以及驾驶员准驾资质不符等问题,执法检查要留有记录、台账和影像。二是公交企业要扎实开展安全专项自查,突出对事故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的排查,不留死角,务求实效,对闯红灯、不按规定停靠、超速等违章违规行为的驾驶员要进行离岗培训,情节严重的,要给予严厉处罚,直至解除用工合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意见、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治理。
(三)认真总结,确保长效。城市公交运营安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是当前城市客运管理的一项重点任务,各部门和公交企业要认真总结整治活动中好的作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城市公交行业服务标准,建立公交运营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证城市公交安全、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