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办秘〔2017〕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金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金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扎实、稳步推进我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切实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发展红色旅游线路,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皖政〔2015〕1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目标任务504.554公里,其中:县级公路畅通工程2个、33.217公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8个、101.297公里,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122个、168.033公里,撤并村通村公路硬化工程30个、54.954公里,行政村通村水泥路窄路加宽工程41个、147.053公里。
二、实施内容
本方案所称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包括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和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其中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分为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分为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一)县级公路畅通工程。该工程是指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使全县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标准要因地制宜确定,特殊路段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对兼具旅游功能的道路,宜采用沥青路面。
(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该工程是指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善,使全县每个乡镇具备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其中梅山镇增加1条通往相邻乡镇或主干道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对地形、地质特别复杂,工程特别艰巨的路段,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
(三)乡村道路畅通工程。该工程是指在全县范围内实施7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内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及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实施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是指对全县7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在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的同时,增加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使每个较大自然村硬化一条从村口到既有农村公路的最短捷连通道路。较大自然村须符合每个自然村30户以上。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具体是指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任务。实施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具体是指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面拓宽改造任务,并使原水泥路面加宽后达到5.5m,受限路段路面宽度不低于5m。
(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附属设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必须按要求完善附属设施,附属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建设资金应列入工程预算。
三、相关要求
(一)明确项目法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皖政〔2015〕133号)要求,明确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项目建设法人为“金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建设法人为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工程管理。一要严把设计关。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及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可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设计。二要严把程序关和合同关。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企业,县乡道通畅工程应选择具有交通行业二级以上施工资质,严禁无资质施工,严禁转包和非法分包。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还要签订廉政、安全、质量终身制等合同,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应选择具有公路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严禁无资质施工。三要严把施工质量关。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要建立健全“政府监督、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改造工程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要对隐蔽工程、施工各种原材料(特别是水泥、钢筋)进场把关、关键部位施工等工序要进行全程旁站,确保施工质量。各乡镇政府对乡村道路畅通工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聘请有一定经验和责任心的“老党员、老村干、老退伍复员军人、老村民代表、老教师”等五老人员进行群众监督。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单三书”(三单:路基基层验收通知单、路面底层验收通知单、路面面层验收通知单。三书:路面底层铺筑通知书、路面面层铺筑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程序,经驻地业主代表、监管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对施工过程中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一律进行返工、通报。
四要严把验收关。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过程中县乡竣工后,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改造项目按照程序进行组织交(竣)工验收;老村级道路加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由乡镇初验合格后报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同时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单位监督与检查。五要完善档案资料。建立完善“一路一档”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农村公路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改造竣工后要及时加强工程档案资料收集、规范整理并装订成册后交县交通运输局工程规划科存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杜绝施工中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资金管理。一是加大资金筹措。坚持立足县情实际,在上级拨付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的基础上,整合财政、移民、扶贫等资金及通过社会捐助、村级“一事一议”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我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筹集与管理遵循多方筹措、分级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监督与检查。三是规范资金拨付。资金拨付实行报账制,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进度、质量等情况,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县乡道驻地业主代表、监理签字后,交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组长签批。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和老村级道路加宽工程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乡镇把关,工程技术组、监理审核后,报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扶贫和移民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牵头编制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制定并完善有关技术标准、实施细则等,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期管养等工作;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发展改革、扶贫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县文广新局和县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畅通工程建设过程中杆线迁移等工作;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使用监管和工程审计,严肃查处资金使用违规行为,对严重违规违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监督检查。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纳入县民生工程,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构筑综合监督网络。县督查办、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等单位要加强对各地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对于擅自改变工程项目或补助资金用途的乡镇,停止拨付补助、奖补资金,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责任追究;对工程推进滞后、未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在全县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停止安排下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对省市抽查出现质量不合格工程的乡镇,实行责任倒查、严厉追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按照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实施要求,通过广播、媒体、微信公众号、设置宣传栏、施工现场悬挂横幅等不同方式多渠道进行宣传,把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这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向广大人民群众宣讲,做到家喻户晓,使此项工作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五)抓好建后管养。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明确养护管理人员、落实管护资金,推动养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县乡公路畅通工程、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和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由县、乡镇按照农村道路管理规定进行养护管理,县交通部门及时更新基础信息台账,县财政部门及时调整安排养护资金。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由受益村民组确定专人养护,自筹落实养护资金。
金寨县农村公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董益乐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胡 浩 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副主任、县财政局局长
李勇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李成松 县发改委(物价局)主任(局长)
曹俊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昌如 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局长
成 员:李述庆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伟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汪承本 县监察局副局长
曾庆顺 县农业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袁兴武 县林业局副局长
吴 群 县环保局副局长
许 晖 县水利局副局长
邓凯平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彭晓辉 县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张经鑫 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李冬森 县供电公司经理
邹建辉 县电信公司经理
曹石春 县移动公司副经理
林 林 县联通公司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现代产业园区社会事务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工程技术组、质量监督组、资金筹措管理组、安全保障组。
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实施及日常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曹俊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伟同志任副主任。成员为:储宏、吕绍湖、曹阳、刘林莉。
工程技术组负责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调查、计划统计、协助设计部门勘察设计及工程实施时技术指导、监管工作。邓凯平同志任组长,成员为:王涛、张永昊、胡庆云、张涛、吴高尚、江淼、曹阳、肖家如。
质量监督组负责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指导、抽检工作。何绍龙同志任组长,成员为:吴高尚、游娜、张涛、段元锋。
资金筹措管理组负责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筹措监管,拨付使用。闵春晖同志任组长,成员为:金峰、王玲。
安全保障组负责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安全保障、应急处理、规章制度的建立等工作,胡先武同志任组长,成员为:刘会兵、金涛、郑相月、张放、李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