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616K/202308-00004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通知
内容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文日期: 2023-08-06 16:21:14
发布机构: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3-08-06 16:21:14
来源单位: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下达金寨县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六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  号: 词:

关于下达金寨县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六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3-08-06 16:21 来源: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关于下达金寨县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六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项目计划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金寨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及到县资金规模,经85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下达《金寨县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六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扶办〔2018116号)有关规定,依据批复的项目计划,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联农带农机制,做好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二、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

严格落实《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有关规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做好项目计划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结果公告和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工作。

三、切实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建设单位要压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规范项目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审计报账等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对已完工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达到序时进度。

五、加强项目资金过程监管

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严禁截留、挤占、套取、挪用项目资金,严禁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审计等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金寨县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六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4-7069668;12317

通讯地址: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011号县交通运输局

电子邮箱:jzjt2038@126.com

 

                                         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85


附件:金寨县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六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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