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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616K/202309-00009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内容分类: 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 2023-09-11 15:36:13
发布机构: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3-09-11 15:36:13
来源单位: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制度
文  号: 词: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制度

2023-09-11 15:36 来源: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全面掌握各股室、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统计报送范围
本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第二条  组织实施
局办公室负责本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包括解释统计指标、组织和协调统计工作。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对本股室、本单位的统计报送工作。
第三条  报送要求
1、各股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将每季度统计数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局办公室,邮箱:jzjt2038@126.com。
2、局办公室负责定期汇总上报县有关部门,同时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报送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3、各股室、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将本单位的各种文件、信息和简报等(除涉密文件外)全部及时的在“金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4、各股室、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抓好落实,认真对待政务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努力开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的新局面。
    5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完成后,必须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报送。要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度报送制度,对迟报、拒报和发布政务信息不及时的股室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政务信息公开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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